没人接话。
安静了五秒。
广州那个经销商从包里掏出一张纸。
A4的。打印的。
飞宇在线的“魅影预售”页面截图。
一千五百块。终身免费下载。五千首歌。
经销商把那张纸推到渡边面前。
“渡边桑。你看看这个。一千五。五千首歌。终身。”
渡边低头看了一眼。
经销商又说。
“你给我百分之五十的返点也没用。人家有曲库。你有吗?”
渡边没回答。
经销商站起来了。
“我要退货。三千台。全退。”
第二个站起来。
“我也退。”
第三个。第四个。
十四个经销商。站起来十一个。
渡边一郎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凉的。
——
五月二十号。
后海院子。
张红旗坐在石桌前。
对面坐着王先农。
王先农翻着一摞文件。
“红旗。标准委员会那边来函了。说魅影这个产品,需要走音频电子产品的销售许可审批。流程至少三个月。”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张红旗把文件接过来。翻了两页。放下。
拿起电话。
打给丁雷。
“雷子。魅影的产品说明书打印了多少份?”
“五万份。”
“全收回来。重新印。”
“改什么?”
“产品类别。把便携式音频播放器电脑外部存储数据配件。”
丁雷在电话那头没吱声。
过了三秒。
“张总。改成存储配件。那就不归标准委员会管了。归信息产业部。信产部那边对USB存储设备没有强制许可。”
“对。”
“那我把销售许可申请也撤了。”
“撤。”
丁雷挂了电话。
王先农在旁边听完了。愣了一下。
“这能行?”
张红旗把茶杯放下。
“魅影能存歌。也能存文件。存文件的东西叫U盘。U盘需要音频销售许可吗?”
王先农想了想。
“不需要。”
“那就结了。”
——
五月二十二号。
全国各大电脑城。
魅影的宣传单页铺了下去。
产品名称栏里写着:电脑外部存储数据配件。
没人管。
没人查。
因为卖U盘不需要许可证。
电脑城的柜台老板进了第一批货。每家五十台。
一天。清了。
补货。一百台。
两天。又清了。
老周接到的电话一个接一个。
“周总。再给我发三百台。”
“周总。五百台。急。”
“周总。一千台能不能发?”
老周蹲在亦庄的厂房里。看着产线。
两条线。日产能六百台。
不够。
远远不够。
张红旗打过来的三千万已经到账。
老周当天就签了设备采购合同。
扩到四条线。
日产能一千二。
月产能三万六。
还是不够。
——
五月二十五号。
丁雷把财务数据递到张红旗手里。
一张纸。
际华集团账户余额。
连日预售款加上年卡销售。
数字太长。丁雷用红笔圈了一下。
一亿两千万。
张红旗看了一眼。把纸折了。塞进口袋。
拿起电话。拨给李建国。
“李处。”
“红旗。”
“上次说的文化出海第二步。方案写好了。明天能见面吗?”
“明天下午三点。部里。”
张红旗挂了电话。
院子里的槐树被风挑了一下。几片叶子落在石桌上。
张红旗拿起搪瓷杯。茶凉了。没换。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