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由的看了这法官一眼,隐约中感觉对方的态度,似乎有些不对。
林川对证人提出异议,这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所谓对检察机关的质疑和侮辱,纯粹就是在扯淡。
林川一句话都没有说,完全就是公诉人一个人在那里意霪的,可法官居然采纳了他的意见。
再者来说,公诉人代表检察机关,难道就能被质疑吗?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但是公诉人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来啊,难道加BUFF护体就不能被质疑了?
林川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皱了皱眉头后,继续辩论起来。
林川和公诉人,都有极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两人的争论十分的激烈。
等到两人都发表完毕后,法官这才敲了一下锤子,看向我问道:“原告已经举证完毕,被告是否有质证意见?”
审案审到现在,能够反驳和争取的点,林川都已经表达了出来,而且有理有据比我表达的好多了,所以面对法官的询问,我并没有画蛇添足。
确认我没有意见后,法官这才一敲锤子,总结陈述说道:“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以及各方提供的证据资料,并综合各位审判员的意见,被告人张默强奸一案,证据充足——”
在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瞬间手脚麻木,差点瘫倒在那里。
完了!
难道我真的要深陷牢狱了吗?
“等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 ,林川突然举手,大声说道:“尊敬的法官和陪审员,关于本案我们还有关键性证人,我申请让证人出庭作证!”
“我反对,本案审理已经结束,现在在提请证人,不符合法律程序!况且申请证人出庭,需要提前申请,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且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被告现在提出这项要求,显然不符合要求,我要求法庭予以驳回。”
公诉人立马反驳,尘埃即将落定的事情,他自然不希望再起波澜。
那法官也是脸色一沉,呵斥道:“林川律师,你应该本案件证据确凿,现在再提供什么证据已经没有多少意义!”
可林川却脸色不变,不紧不慢,不卑不亢的说道:“第一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保证公平正义,法治为先的地方,不是酒店茶馆,还存在到点关门的说法,况且在我提出申请时,法官也没有正式宣布退庭。
第二在开庭前,证人已经申请作证,并且已经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批准,只是尚未提交给本庭,所以我现在申请提交。
第三这个证人是关键性证人,也是本案的当事人之一 ,如果法院拒绝此人出庭,那这件案子本身就没有立案的必要,就更不要说审理审判了!”
本案的当事人之一?!
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不要说那些法官和公诉人了,就是我本人也直接愣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