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好“穷”!(1 / 2)

按照林风预计,收购托特纳姆热刺的资金在3亿英镑左右,约合4亿3000千万美元。加上修建全新的体育场以及周边设施,保守估计在3.5亿英镑左右,约合5.02亿美元,再算上新建一块现代化的训练场,预计在1亿英镑,约合1.43亿美元。这三项投入加起来约为10.75亿美元。

10.75亿美元,绝不是一笔小数目,全球私人能一次性拿出10.75亿美元现金的绝不超过30人,林风虽然以超过400亿美元资产,卫列比尔-盖茨,沃伦-巴菲特之后,全球第三富,但手中掌握的现金仅在1.4亿美元,其余400亿左右美元资产几乎全为股票或者不动产。这就是差距,林风和那些成名已久的超级富豪或者家族相比,在底蕴上还是差的太多。

当然,林风可以找投资银行融资,不过那绝非林风所愿,亦非长久之事。虽然很多人乐于如此,借鸡下蛋。比如“后世”收购了曼联的格雷泽家族,就是标准的“借鸡下蛋”,利用摩根银行的贷款来完成收购,使曼联从最富有的俱乐部瞬间变成负债最高的俱乐部。并且在收购曼联75%股份后,让其从伦敦股票市场退市,使其成为私人财产,并且帮其分担债务。

这绝对是最为高明的商业手法,等同于空手套白狼。而以林风如今的地位和影响力,找各大投资银行贷款实在再简单不过。以未来收购的托特纳姆热刺俱乐部为抵押,收购“ENIC国际公司”手中托特纳姆热刺76.5%股份后,然后强行将其退市,使其成为私人财产,利用其去偿还债务,这种标准的“借鸡下蛋”手法,林风也能用。

不过林风可不想像后世的格雷泽那样被所有“热刺”球迷骂,林风需要打造的是一个王朝,一个新世纪的超级强队,因此这种手段林风不屑于为之。何况,和穆里尼奥合作,也必须给其一个信心,一个欲打造最强球队的信心。不然骄傲的“魔力鸟”可不会只是为了“情面”就加盟林风的球队。在西方人眼中,朋友是朋友,工作是工作,绝不可混为一谈。

再说了,以林风如今的身家,去玩这种“借鸡下蛋”的游戏,也难免被人唾弃。人到了一定身份地位之后,就必须大气,要“王道”,堂堂正正,而不是使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艾比,把我的个人财务清单传递给我一份。”林风打电话给在上海帮助林风管理私人资产的艾比投资团队的负责人,有“华尔街神话”的艾比-科恩。

不多时,一份经过加密的电子邮件传递到林风邮箱上。点开邮箱,林风详细的评估着自己现在拥有的私人财产,看要从哪个方面拆借资金,用来收购托特纳姆热刺。

目前,林风拥有的私人财产,股票占绝对份额。“第二世界”,林风拥有35%股份,市值262.15亿美元(市价107美元),想要拆借10亿美元,只需要利用其1.4%的股份抵押,便能轻松借到10亿美元,不过这个是林风旗下的旗舰公司,也是林风绝对不能放手的公司,虽然只是1.4%股份的抵押,但想想,林风断然放弃。

至于旗下其他上市的“起点快餐店”,总共市值也才4亿美元不到,想要拆借,实在太难。何况“起点快餐店”也关系到林风日后的大计,也是绝对不能放弃的。至于旗下其他公司,均未上市,且正在蓬勃发展阶段,这个时候进行拆借,无疑是最愚蠢的行为。

看来看去,也只有林风手中握有的“沃尔玛”2%股份,市值38.5亿美元,是最佳的拆借途径。毕竟“沃尔玛”和林风的产业关联不大,而且林风也不可能控股“沃尔玛”。毕竟就算沃尔顿家族愿意出售股权,美国政府也会否决林风的收购。因此,既然林风目前缺钱,最应该抛售的便是“沃尔玛”股份。

不过目前,年后黄书琪刚刚去了“沃尔玛”总部担任董事,正在实行林风的“偷师”计划,学习“沃尔玛”先进的物流系统和供应链管理程序,如果这个时候林风卖了“沃尔玛”股份,黄书琪也只能离开。这点又非林风所愿。何况根据“沃尔玛”去年的财务状况分析,今年“沃尔玛”的盈利将在每股0.43元附近,林风握有7000万股,每年便是3010万美元的分红。按照艾比-科恩推荐,购买了“沃尔玛”后,就不要抛售了。等着分红便行,何况拥有这2%股份,很多关键时刻还能起大作用。

头疼的挠挠头后,仔细看着自己的财务清单,林风无奈感叹一声——好“穷”!

可不是么,自己贵为世界第三富,手中可用资金仅仅只有1.4亿美元。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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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想要购买一个托特纳姆热刺都没钱。仅相关硬件设施的投入便要10.75亿美元,而且这还不算购买球员的花费。如果想要购买球员,至少还需要投入2-3亿美元现金(保证未来五年的转会市场投入),这样算来,林风至少需要13-14亿美元的现金。扣去手中拥有的1.4亿美元,也还差12亿美元。

12亿美元,换作股票,那对林风不算事,但换成现金还真够林风头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