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夏日, 北地酷热。
头顶上悬挂的烈日,夺目灼烈,笼罩千里。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草场, 头顶是湛蓝无边的天空, 天与地在目光所及的遥远处, 交汇成一条线。
一队马队走在草原的大道上,看起来像是商队。
为首骑在马上的, 是彪悍而又高壮的护卫们,车队中间则是排列整齐的大车,看起来是用来装货的, 而商队的两侧,还有好些骑着快马的护卫。
他们不停的左右张望,首尾警戒。
显然是在防备有来犯者。砸
草原风大, 狂风一卷,泥土飞扬,迷得人眼睛疼。
原来越往里面走, 才发现这里并非全都是草场,也有黄沙覆盖的沙丘。
反而最为肥沃的草场, 都靠近着大晋。
更何况大晋还有丰富的矿藏,这些年来, 北戎人无时无刻不再觊觎这块宝地。
他们已经沿着草原走了好几日,即将要步入黄土覆盖的地方,难免有些担忧。
草原与荒漠的交接地,乃是一片流沙覆盖, 这里气候干旱恶劣, 常年不见雨水, 寸草不生, 入目便是一片黄沙。
他们虽还未至这片流沙地,却已经提高警惕。
只听马车外面,一个粗犷的声音喊道:“大家快点,尽量在天黑之前,赶到前面的水源旁扎营。”
几天下来,他们一直都在水源处扎营。
一天跑下来,人乏马累,要想让马匹休息好,便得保证充足的饮用水。
“领头的,咱们天黑之前,能赶到吗?”有个人担忧道。
粗犷声音喊道:“大伙加把劲儿,肯定能的。今晚我给大家煮羊肉吃。”
一听有羊肉吃,车队里的所有人都来了精神。
商队在外,最是艰苦,难得的时候,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或许是因为这一顿羊肉的承诺,有人竟欢快的唱起了歌,西北的汉子,常年行走在草原、沙漠之上,早已经学会了各种长调民谣。
悠长而高昂的歌声,直冲云霄。
唯有马车里坐着的人一直沉默,直到她轻轻掀开车帘,柔嫩手掌搭在车窗边上,一阵清风吹进马车里,吹拂着她蒙在脸颊上的轻薄面纱。
掩在面纱后的脸孔,淡然冷漠,只一双清丽至极的眼眸望向远方。
又过了会儿,车窗边的手掌缩了回去。
车帘再次落下。
就在众人一心往前赶路时,西北方向突然腾起漫天尘土。
几乎是在变故出现的瞬间,商队里的护卫们,纷纷举起了自己的刀,呼啸着提醒整个商队警备,在他们准备投入到战斗之中时,商队其他人,也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
草原上有马贼,但是能护卫这样大商队的人,都是长年游走在草原。
他们早已经习惯了战斗。
只是很快,在对方靠近的时候,突然有护卫恐惧吼道:“是北戎人,不好,是北戎骑兵。”
相较于一般的马贼,北戎骑兵更加训练有素,凶悍勇猛。
护卫队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心生退意。
商队的货物即便重要,可钱财怎么能比得上自己的性命。
命若是丢在了这里,可就什么都没了。
“撤,撤,快撤。”终于,有人高呼了出声,也是将所有人的心声都喊了出来。
这下就连商人都顾不上自己的货物,赶紧丢下东西就跑。
骑马的还好,瞬间便能跑出去老远。
就是苦了那些驾车的,还有看管货物的仆从,只能不停的靠自己双脚逃命。
身后的沙尘卷起,越来越近,马蹄声砸在草原上,声势震天。
很快,便有马背上的骑兵,搭弓射箭,对准慌忙逃窜的人群,连铁箭急射而出的利啸声,都被掩盖在此刻铺天盖地的逃命声中。
这一箭直接射中了一匹马的马腿,奔跑着的马直接摔了出去。
连带着马背上的人,跌落下来。
没人敢回头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身后便是地狱。
一旦落马,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果然,北戎骑兵到了落马者的身侧,直接拔出腰间弯腰,利落的当头一刀。
脖子轻易被斩断,鲜血喷射而出。
这样的血腥屠杀,并未停止,仍然还在继续当中。
马车里的沈绛终于掀开车帘,对正在驾车的清明吩咐:“清明,快,你立即斩断缰绳逃跑。”
“不行,三姑娘,我得陪在你身边。”清明勒着缰绳,还在拼命往前赶车。
沈绛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就见北戎骑兵当中,为首的男人格外显眼,他身着一身华贵衣袍,上面绣着的金丝,在阳光下折射着耀眼光芒。
那是阿思兰。
沈绛离的虽远,却还是能勉强分辨得出他的身形。
特别是这些北戎骑兵并不想要,直接抢劫货物,他们像是在捕猎般,不急不忙,慢条斯理的将人群驱赶到包围圈。
像极了那天在城门前,他们释放那群奴隶。
任由奴隶们挣扎着跑向城门,又在最后给上致命一刀。
这些人骨子里的野蛮、弑杀、冷酷、残忍,从来都是这样赤裸裸。
此刻的草原上,再也没有了先前的平和,凄惨的叫喊声此起彼伏,还有临死前绝望的哀嚎声、求饶声,还有不甘心的咒骂声。
可是他们叫的声音越大,这些北戎骑兵叫喊声,便越发兴奋。
他们疯狂的往前冲,血液刺激着他们,让他们渴望看见更多的鲜血。
“不要犹豫了,快走。”沈绛立即吼道。
清明回头看了她一眼,终于不再犹豫,他割断了缰绳,翻身上马,直接奔离原地。
而马车则因失去的马匹,立即翻倒在地上。
好在沈绛提前做好了准备。
她翻身滚出马车,冷静望着远处。
风声呼啸,阿思兰望着不远处的那架马车,显然是因为赶车的人,弃车而逃,这才致使马车翻倒在了地上。
可是他的目光却落在了滚出马车的少女身上。
只见少女一身红衣装扮,乌黑长发被梳成了部落少女的发饰,额上戴着金色发饰,在阳光下璀璨异常。
只是她薄纱蒙面,遮住了容貌。
那一身鲜艳而华美的红裙,在青绿色的草原上,显得格外灿烂耀眼。
明明头顶的阳光正烈,可是金黄色的光线倾泻而下,落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整个人周遭仿佛被晕染上了一层薄薄光晕。
恍惚间,她犹如从天而降的仙女。
是上天送给草原的明珠。
阿思兰本就是好色之人,如今美色在前,他如何能不动心,于是他立即拍马上前。
他所骑黑色骏马,高大而威武,在瞬间马蹄便踩到了她的面前。
沈绛茫然抬头望着他,唯一露在面纱之外的那双清澈黑眸,露出一丝惊慌。
阿思兰骑在马背上,正要吩咐此女摘下面纱。
他一向喜欢汉女,要不然也不会几次三番,不顾危险,也要到汉人边境抢掠女子。
谁知一阵风吹过之后,沈绛脸上的面纱被吹落。
露出一张堪比神女的绝美面孔。
阿思兰痴痴的望着眼前这幅面孔,突然觉得,有些呆住。
他身边不仅有妻妾,更还有许多伺候的女奴。
可是不管是谁,都比不上眼前少女的分毫,她的黑眸像是天上星辰,灿烂明亮,她的嘴唇连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都赶不上。
即便她正跌坐在地上,却依旧透着优雅高贵。
就像是天山之颠的雪莲,圣洁高雅,遥不可及,可越是这样圣洁,却越发激起人骨子里的独占欲,想要将她彻底的占为己有。
那种渴望,此刻正在血脉中沸腾叫嚣,无法压抑。
阿思兰恨不得身侧立即就有一张床,他要将她扔在上面,听着她娇嫩无助的哭喊声,撕碎裹在她身躯上这些繁复衣裳。
光是这种想法,便如同一股热流般,令阿思兰整个人血脉贲张。
于是阿思兰再不迟疑,直接下马,就要将沈绛抱起来。
沈绛自然不会任由他抱自己,拼命挣扎起来,可是她的拳头落在阿思兰的身上,不仅丝毫不痛,反而让他升起了一丝情趣。
他喜欢小野猫般的女人。
只有这样,他才能征服,才能驯养。
北戎人喜欢养鹰,特别是少年人,都以亲手熬夜为乐趣。
因为在熬鹰时,他们享受的便是这种征服感。
“你放过我,”沈绛厉声喊道,可是她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恰到好处的惊慌。
阿思兰常年跟大晋军队打交道,他是北戎贵族,听得懂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