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万事古难全(1 / 2)

梁尘折入金蝉州,再换一张面皮,多亏叶陨指教一二,总归不算拙劣,颇为符合大丫鬟九歌的刁钻口味,如果她本人看到了,定会调侃一句自家公子如今竟变成玉面小生了。敛去了浩荡如江河的雄雄剑意,东皇已经认主,背在身后,他本就身段修长,愈发显得玉树临风。若是有一座立于荒郊野岭的破败古寺,梁尘入宿挑灯夜读,说不准还能勾引些志怪小说描绘的倩女狐仙。

梁尘脚下的这座金蝉州,地理形貌和中原差不了太多,也有许多崇山峻岭包围,不过相较于南方殊胜古迹山川,还是要略逊一筹,唯独有一座欧阳世家盘踞的龙鼎山,算得上山清水秀。梁尘这一路走来,除去养剑,很大精力都花在偷师女琵琶师的三清绕弦上,虽然当时稍显狼狈,事后让他受益匪浅,梁尘既然完成了一桩要事,成功说服老夫子前往河西,这一路步子就没有那么急了,按照梁衍的嘱咐,接下来就要去见一位名叫欧阳居易的读书人,不同于给老夫子王翎宰和鲁姓铁匠递话,就只是去问声好而已,这让他有些摸不到头脑,虽说读书人所在的家族在金蝉州称得上屈指可数的豪门,尤其在武林,可谓称霸一方,当地官府都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掌家族半百年的欧阳老家主极有大家风范,向来对登山求学的武道后辈也乐意大力栽培,独子欧阳若甫又被称作金蝉州剑道第一人,北狄两朝近三十年崭露锋芒的欧阳姓子孙,多是出自于此,但欧阳居易这个名字,却是从未听说过,而梁衍就只说是一位旧友。

梁尘忽然想到路途中听到的些许传闻,说是江湖人私底下管那欧阳家族的老祖宗叫做花丛老饕,仗着跟持节令交好,命手底下豢养的江湖门客四处掳掠二八佳人带回龙鼎山,潜心修行密宗欢喜禅和房中双修术,十分百无禁忌,最令人大跌眼界的,是老东西有一位嫡孙媳妇,竟也被他软硬兼施掳去当了鼎炉。

要换做以前,陈青山还在身边,那斗笠汉子肯定会怂恿去把欧阳老王八的大鸟给剁了喂狗。

梁尘心念至此,笑了笑,自顾自地说道:“青山啊,我自打捡起剑习武以后,好像也没做过什么跟行侠仗义搭边的好事,你常说我太老成,活得太不利索,瞅着就让人闹挺,也罢,今天就不讲理一次,等见过了那位读书人,就去试一试那欧阳老乌龟的深浅。”

花丛老饕?

也不怕闪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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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狄和大秦贸易,其中以马走茶比重较高,大多是粗茶,用作调味饮食,但长此以往,随着南朝遗老的涌入,也就逐渐建立起几条走马古道,运送一些龙井毛峰铁观音这类好茶,暮春时节尤为繁忙,茶道上小贩吆喝声此起彼伏,鹰隼城作为一座北狄南部较大边城,近水楼台,再加上城内有几眼水质极佳的清泉,其中龙岩泉更是名列天下十五大名泉之一,使得城中茶馆林立繁多。城里东南角犄角旮旯有一处小茶肆,不挂幡匾,门口挂了一只笼子,悬着一只绿衣红嘴的鹦鹉,世人都说鹦鹉学舌,可这小畜生见着客人只会殷勤喊些酸丁或者公公之类的难听言语,恰好来喝茶的大多都是些兜里没多少银子的老腐儒,可不是上赶着找骂嘛,实在让人恼火,加上茶肆简陋,位置偏僻,卖的又不是什么上等好茶,只是旧东海那边传来的刮碗子茶,吃法俗气,茶叶更不算好,所以冷冷清清,老板是个微微驼背的老男人,头发白的彻底,面容却是中年光景,以他生人勿近的冷淡性子,哪里愿意拉拢熟客。

店里前段日子新来了一位伙计,头戴斗笠,相貌有些磕掺,成天挎着一柄长剑,也没人在意,偶尔逮着来城中游玩不明就里踏进小茶肆的面生客人,厚着脸皮热络伺候,可力度总是把握不好,反而让客人心生厌烦,打定主意不会再来,偏僻小茶肆愈发门庭冷落,好在店面租金不贵,本钱也不多,茶肆还勉强能过得下去日子,落日余晖,老人临床坐下,给一架焦尾古琴调弦,先前有上门客人识货,见这架黄梨木古琴音质极佳,想取巧以一百两银子买下,不管青年伙计如何火上浇油怂恿,说有了一百两银子大半年吃喝都不用愁了,可惜老头左耳进右耳出,就两个字,不卖。斗笠汉子气的就差把门口那只鹦鹉宰了吃肉,这会儿他给自己捣鼓了一碗清汤白水面,在隔壁桌子上就着两颗蒜瓣狼吞虎咽,他是在南楚边境碰到的这位半生不熟的老头,没成想他的模样跟自己小时候竟还一个样,没怎么变,得知他的身份以后,也没有如何吃惊,只觉理当如此,结伴来了这鸟不拉屎的北狄,久而久之也就变得熟络,无奈道:“甘老头,再这么下去,咱这茶肆可要关门大吉了,我知道你不缺银子,还有一座黄花岛,但以前梁尘那小子说过,兜里有钱是一回事,可既然是出门做买卖,绝不能跟个憨货一样,就知道摆谱,到头来傻乎乎地亏钱。甘老头,你听见了没啊?跟你说正经事呢,你再搁这儿装聋子,老子真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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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冷清的老头子手上动作不停,斜瞥了一眼斗笠汉子,哂笑道:“陈小子,你脑袋里装的什么浆糊,我能不知道?不就是想赚了钱,好将茶肆换成茶楼,到时候有理由跟我开口雇两位如花大闺女来帮工吗?馋女人谗疯了?我床板底下还有几贯钱,暮霭湖边上的四座青楼去不成,找些街头巷弄的破鞋还是绰绰有余,可惜野妓比不上官妓,给不了你小子头一回的红包。”

斗笠汉子拿大碗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怒道:“甘老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我陈青山是这种人吗?!”

老头子笑容玩味道:“行啊你小子,出息了,敢在我面前摔桌子甩脸子了,信不信回头我就给你丢到北狄皇宫里头,让独孤伽蓝那老娘们换换口味。”

不禁打了一个冷战的斗笠汉子谄媚笑道:“甘老头,咱爷俩相依为命,万事讲究一个以和为贵,天不早了,是不是饿了?小的我就给您老做碗葱花面去,再加一个蛋,不对,俩!”

老头根本不吃一套,挥挥手,“去把门口那学舌畜生拎进屋子。”

斗笠汉子索性端碗大口往嘴里倒,加紧吃完面条,一根都不剩,还舔了舔碗底,打了个饱嗝,走去门口提起鸟笼,一路上想逗弄这只鹦鹉学些新花样,他说“老爷”,它便回复“酸丁”,他说“姑娘”它就回“公公”。他皱了皱眉头,说了句“你大爷”,它还是“公公”,斗笠汉子气得破口大骂,伸手进笼子就要薅光这只扁嘴畜生的毛,绿衣鹦鹉扑腾翅膀,掉了几根羽毛,老头瞅见这一幕,无奈道:“这畜生已经算是鹦鹉里边的古稀之年,本来就没根毛可以掉,你小子跟这憨货怄什么气。”

把鸟笼丢在一旁桌子上,斗笠汉子拎了条长凳坐上,双手抵住下巴,看着上了年纪的桌面老旧划痕发呆,这里原先是一座伺候歇脚衙役的酒铺。陈青山叹了口气道:“甘老头,我裆下很忧郁啊。要不你再讲讲以前的江湖故事,小时候不知道你是谁,不然早就缠着你去讲了。”

老头子无论对谁都摆不出什么好脸,没好气道:“无话可说。”

斗笠汉子脸皮厚如城墙,山不就我我就山,眼神蓦地柔和起来,自顾自地说道:“甘老头你那么厉害,有被人称作黄花岛地老神仙,肚子里边肯定有老多东西不曾吐露,你喜欢烂在肚子里,随你就是,我陈青山走到今天,难道就没有故事了?去年跟兄弟一起闯荡江湖,阵仗忒大,到最后差点都把南宫皇宫给掀了,不过那都是归功于许剑仙,俺没这个本事,也就跟梁尘那小崽子没事儿聊聊女人,不得不说,我这个兄弟,不光长得俊,寻花探柳的功夫也是信手拈来,以前在昆仑那会儿,两个爷们结伴下山,他倒是每次都能跟小娘子聊的热火朝天,我呢,就只能跟在后头喝风吃屁,唉,长相是爹妈给的,我是个孤儿,就是想怨都没地怨去。记得我第一次见他,觉得这小子估计也就是个财大气粗的二愣子,还想在他身上哄些银钱,相处久了,才发现不是这样,虽然我年长一些,但梁尘却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有一句,我觉得有趣,说的是世间女子再好看,不也得拉屎放屁?看看就行了,有的人注定不同路,没必要太往心里去。甘老头,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反正我觉得挺对。”

斗笠汉子说得忘乎所以,也不管老头应不应声,接着侃侃而谈,“记得去年除夕,我俩刚出北境,找了处小山坡,随便喝两坛子酒就对付过去,绿竹姑娘还说要去买些下酒菜,那小子说没必要,以前在昆仑山那三年也是这样过来的,今年多了个你陪着,就够了,城镇离得老远,跑丢了咋办?那是我第一次见绿竹姑娘笑,真好看啊,也明白了梁尘那小子为啥那么招女人喜欢,就这嘴皮子功夫,够我学一辈子的了,外人都说他生性薄凉,我看不然,不论对朋友,还是对身边的女人,只要是在乎的人,做的可以说是不能再好了。甘老头,你说呢?”

老家伙抬起头,笑了笑,“有点儿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