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搬家(2 / 2)

盛京小仵作 懒猫布丁 6355 字 8个月前

而明晚,正好是阴昴头七。

傍晚回客栈,春苗倒是带来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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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找了好些个地方,但凡稍微好一点,离稷下宫近的,却都说租出去了,可奴婢亲自看过,根本没人入住的痕迹。”

春苗先是愤愤不平一番,转而笑道:“幸好奴婢多跑一次,找到一处地方雅致幽静,出城就对着雁山,很适合小姐居住,就是……”

陆安然看她一眼,“怎么?”

“小姐,我们真要住在城中吗?”春苗小心的探看陆安然的神情,“这样一来,每日上下雁山,您太辛苦了。”

说是近,也有两三里,现如今她们主仆二人,连个赶车的马夫都没有,更遑论到了山脚下还得自己爬上去。

“小姐,我们是蒙都陆府的人,他们居然随意作践,别说柳相府,即便圣上面前,我们也能说道说道。”

陆安然心中早有计较,闻言道:“就住山下,我方便些。”

雷翁不在,她也只是自修,在哪个地方倒没有区别,不过隔两三日要去一次,毕竟雷翁交给她拼凑的两具尸骨还有一部分没完成。

人的身体纷繁复杂,不论行医还是验尸,光遵循医书上所写不够,还是要实际动手,通过一次次苦心钻研,常年累月的经验,成为一个合格的医者或者仵作。

比起看病,陆安然有一个优势,给死人动刀,再怎么也不怕他/她再死一次。

但换一个方面来说,尸体是死者留在世上最后的‘遗言’,她需要更谨慎更精益的学识,在上面寻找突破口,一点细微的马虎,可能就会失去找到真相的机会。

所以,陆安然算计着在云起担任提刑司司丞的时候,她无需困扰去哪里找到让她实践的尸体。

这些春苗当然不知道,但她不多问,小姐自有小姐的道理,立马高高兴兴的去准备搬入新家。

次日一早,两人从客栈搬入新家。

春苗找的是个一进院子,一进去两边各摘一颗桂花树,树枝繁茂,撑开来遮了半边天,又恰好不挡光。

若是八月里,开满桂花,定迎得满院芬芳。

即便夏日也是好的,树影余庇,清风送凉爽。

陆安然很满意,“以后可以自己做桂花糕。”

东西不多,很快收拾完了,春苗还把两大箱子书倒腾出来晒一晒,南边潮湿,连着下了几场雨,就怕受潮。

“小姐,还缺点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春苗仔细想了想,一拍手,“对了,还得找个马车夫。”

陆安然看了一遍,院子不大不小,够主仆二人居住正好。

东首寝卧,镂空的雕花窗杦射入斑斑点点细碎阳光,旁边摆着一张梨花木桌子,桌上一只定窑白釉梅瓶。东面墙上挂了一副《西山烟雨图》,上书一行小字‘烟雨晚晴天,零落花无语。’

清净,雅致。

出来听到春苗的话,当即道:“去城西,若有合适的马车先定了,顺便走趟牙行。”

牙行为中间人,不管是房屋店铺,亦或买卖奴仆,他们负责两方联络,事成拿到商议好的金钱。

刚要出发,春苗侧着耳指指外面,“小姐,你有没有听到?”

陆安然揉了一下鼻子,突然有点痒。

春苗打开门,看到一副奇观。

数十只品种毛色均不相同的狗,全都围绕在一个人身边,仰着脑袋狂吠,仔细看还能看出一种兴奋劲。

往后一抬头,还有几只拼命朝这个方向前赴后继跑过来。

“娘诶。”春苗一只手颤巍巍指着面前的男人,“你养狗的?”

男人脸色一黑,傲娇的冲陆安然抬抬下巴:“陆大小姐,卑职墨言奉命前来。”语句恭敬,但语气不以为然。

春苗转头看自家小姐,陆安然气定神闲道:“哦,马车夫来了。”

墨言:“……”

被气到的墨言闪到暗处,街上只见陆安然和春苗二人携手去往西市。

离小院不远的暗巷中,观月为同伴抹了一把同情泪,不解的问云起,“世子为何不告知陆小姐。”

云家现在是没落王府,在前朝也曾辉煌过,王都置办几套宅院不在话下,不过这处属于王妃的嫁妆,后来到了云起手中。

春苗找房的事传到云起耳中,就让牙行出面,当做陌生人租给了陆家主仆。

观月就是好奇,自己世子的处事风格,也不是善为好事不与人知的性格,要说凑过去讨点好处什么才正常。

云起弯唇,“以后给她个惊喜。”

观月扯扯嘴唇,说什么惊喜,恐怕是惊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