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多月以来,他时常在大学后山一处房屋内,感悟修行,闲暇时刻,也会来大学逛一逛,感受下澳城的风土人情。
“哟,靓仔,干嘛呢?”
就在这时,食堂里突然站起来一个打扮潮流,面容清秀的青年,笑吟吟地端着一份午餐朝他走过来。
青年穿着一身潮牌,还戴了一块价值七八万的手表,刚一落座,就笑吟吟地从自己餐盘里夹起一根鸡腿,放在叶轩的餐盘里:
“你看你这么瘦,多吃点肉,补充点蛋白质!”
“对了,我给你校园卡充了一万块钱,你随便花,不够我再给你充!”
青年名叫孙迪,出身很优渥,是澳城当地望族孙家的子弟。
虽然澳城面积不大,但却诞生了许多有影响力的富豪,孙家就是其中之一,家族资产数百亿,产业遍布大半个亚洲,在澳城绝对是一流豪门。
而孙迪作为孙家子弟,在澳城大学也是备受各方的关注。
一个月前,叶轩有次正在山里修行,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呼救声。
他出门一看,只见孙迪正被一头山里的野猪追着跑,差点性命不保。
叶轩便打开门,放孙迪跑进屋,然后赶走了野猪。
两人从此认识,孙迪认定叶轩是他的救命恩人,而且觉得叶轩特别勇猛,面对野猪竟然临危不惧,便对叶轩敬佩不已,从此喊叶轩叫大哥。
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悉,孙迪发现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渐渐越来越崇拜叶轩。
叶轩也很无奈,明明自己人设是普通人,但刚来澳城,竟然就收了一个富二代当小跟班。
“以后别给我校园卡充钱了。”叶轩随口道,“我不差钱。”
“我懂,我懂!”
孙迪连忙点头,不好意思道:“男人最重要的是骨气,是我太唐突了,没照顾到叶哥你的心情……”
叶轩一脸无语,老子才不是打肿脸充胖子,老子是真的不差钱!
想想也挺搞笑,他堂堂轩辕集团掌舵人,竟然也有被人接济的一天。
原本他在这里清修,特意想低调点,不引起别人注意,结果被孙迪这么一搞,他生活水平直接拉满了!
“叶哥,我买了块劳力士,感觉不太喜欢,要不你戴吧?”
孙迪眨了眨眼睛,露出讨好的表情。
“你怎么不送我套房子呢?”叶轩无奈道。
“送房子?也行啊!”孙迪连忙点头哈腰,笑道:“你看上哪里的房子了?你说个名字,我来办!”
“我看上故宫了。”
“啊……这个……哥你是在为难小弟啊……”孙迪挠了挠脑袋,嘿嘿一笑,“哥,其实我今天过来找你,是想问问你,今晚有没有时间?”
“晚上?到时候再说吧。”
叶轩话音刚落,身后突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女孩声音:
“咦?同学你也在这里吃饭啊,真是好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