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英雄迟暮(1 / 2)

超级兵王叶谦 步千帆 4451 字 8个月前

杨天的一生,就是一个传奇,不过却也可以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生于安徽,混于福建,发于广东,崛起于东北,卒于西北。

杨天出生在皖南山区一个叫着宣城市的地方,那里有着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惨”的佳句,那里有绵延的山川丘陵,那里有倔强的人们,一辈子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却毅然执拗的屹立着。

十五岁,杨天初中毕业,失业在家。干起了祖祖辈辈一样的活,栽种着自家的几亩薄田,辛辛苦苦一年,却也只能混个口。那年,他父母给他讲了一门亲事,对方也是农村的一个女孩,虽然没有城里女孩那么的性感,却很单纯善良。

十六岁,杨天杀了人,犯了事。被迫逃出了农村,那一年,她母亲病逝,父亲也生命垂危。那个善良的女孩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在杨天临走的那天晚上拉着他的手,倔强的说道:“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是你的妻子,今生今世都是。你放心的走吧,爸妈由我照顾。”说实话,杨天并不喜欢那个女孩,当初之所以答应娶她,也只是不想让父母失望而已。可是在那一刻,他的心猛然的痛了一下,但是却还是说道:“你不用等我了,重新找个好人嫁了吧,我欠你的,来生再还给你。”女孩哭了,哭的很伤心,杨天虽然心中不忍,但是却还是倔强的扭过头,走了。

他逃到了FJ省,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在工地上做过,在桥洞里睡过,在酒店的后门垃圾桶里捡饭菜吃过。但是,他却毅然决然的相信,他自己不能就这样过,这样被人翻白眼,不能这样被人永远踩在脚下的过。他放弃了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份工作,一份虽然累,但是却能糊口的工作,毅然的踏上了黑道。凭着自己的一身蛮力,渐渐的,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了大混混。

二十岁,去了GD省,挖了第一桶金。这些年,能赚钱不干净的营生他都干过,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做事心狠手辣,不曾积过一点阴德,做人做事都不曾留有余地。

二十五岁,为了结婚而结婚,京津大门开始向他敞开,跟着那位千金大小姐闯荡东北,黑白通吃。

三十一岁,他第一次遇见姬雯,那个已经忘却的记忆重新的回到了自己的脑海中。那个曾经善良却执拗的女人,自己欠了她一辈子,毁了她一辈子。他把对她的歉意,对她的愧疚,全部的转到了姬雯的身上。

三十三岁,事业如日中天的杨天,卒于西北!一生的辉煌,一生的荣耀,尽归尘土。他的一生也算值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办法对那个女人亲口的说一声“对不起”,欠她的只有下辈子再还。

如果他不死,这东北的局势如何会是如此?如果他不死,姬雯又何须如此?如果他不死,打下的江山那会更大。可是,壮志未酬,命已西去,呜呼哀哉。

可怜的是,他死后,骨灰竟然没能回归故乡,埋在故乡的尘土下。西北的那片荒漠之中,至今依然矗立着一座孤单单的坟墓,遥对着夕阳西下。

人死后,哪里还有那么多的计较。不过,这对于黑寡妇姬雯和云峦来说,始终是心中的一块心病。然而,东北这片局势黑寡妇姬雯都要努力的支撑,哪里有精力和能力却躺西北的那边浑水?哪里有实力却和那号称西北王的男人去斗?

道上人叫姬雯黑寡妇,那是因为姬雯跟了杨天不过两年,这位一代豪杰就命丧他乡,所有人都认为,杨天是被姬雯克死的,这个女人命硬。姬雯当然知道,不过却并没有去阻止别人这样的称呼,她对杨天的感情,杨天对她的感情,不需要跟外人说,自己是不是黑寡妇都并不重要。

云峦一生,栽培着两个人。栾雄成为了巨枭,杨天也成为了巨枭,可是似乎这两个人的命运都是一样,一个病死榻上,一个客死他乡。栾雄的死如果是说他咎由自取的话,那杨天的死就有些“红颜薄命”的味道,是上天嫉妒这样的能人。

在叶谦的身上,云峦看到了当初杨天身上的那种霸气,那种胸有天下的自信,那种敢轻视天下英豪的傲气。

“叶……叶先生,我……我能否拜托你一件事?”云峦拉下老脸,说道。这只怕是他这几十年来,第一次开口求人吧?显然是有些不习惯。当初顶着枪炮弹药,被敌人用枪指着自己的脑袋,他也没有开口求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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