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令军当时刚刚参加工作,他从哪里能搞到那么多钱?
“高令军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调查了吗?”
李正伟摇摇头:“高令军死了,目前能调查的只有他的前妻谷艳芬。”
“我们询问了,两人那时候还不认识,谷艳芬对这件事根本不知道。”
贺时年又道:“这么说,当时知道这件事的,目前只有罗法森了?”
李正伟道:“李局说,司法程序正常,目前不能判断高令军这些钱是不是从罗法森这里来的。”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他让我征询你的意见。”
贺时年沉思良久。
从这件事来看,高令军和罗法森是早就认识的。
并且关系肯定不一般!
否则这个案件哪怕赔了钱,但死了6人,又有肇事逃逸情节。
不可能只判4年,至少应该7年。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但这个时候,去深入翻这个旧账,对查高令军的死亡真相有意义吗?
“正伟,调查过高令军的家人了吗?”
“高令军的死本就不正常,他死后我记得他的家人前后都没有露面。”
“我还记得当时死亡签字都是他的前妻谷艳芬来签的。”
李正伟道:“对,我记得这事。”
“后来,我们确实安排人查了,高父高母对这事都说不知道。”
“只说钱是儿子借来的,至于从哪里借来的,他们只说不知道。”
这就有些被动了。
高令军不可能无缘无故搞来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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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康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只被判了4年。
贺时年猜测钱可能和罗法森有关系。
因为判决的法官就是罗法森。
既如此,要获得真相,就只能从罗法森入手了?
可是罗法森做事滴水不漏。
调查有意义吗?
不见得!
这时,李正伟又说道:“对了,关于高令军有个情况。”
“当时他在档案局,发生了火灾,烧毁了档案室的部分资料。”
“后来高令军就被调到民政局,待了两年就来了青林镇。”
火灾?
贺时年突然想到了检察院的火灾案。
这个案件已经查明,真凶已经伏法。
而背后操作人正是已经逃往越南的张清泉。
想到这个案子,贺时年又想起了钱大志杀人案。
两名杀人犯当时都已经认罪。
并且理由充分!
但这个案件依旧存在疑点和瑕疵!
只不过人死案销。
当时更多的人已经不会再去深究疑点和瑕疵了。
但是,当时的民间一直有传闻。
那就是钱大志的死,真正的幕后凶手,不是别人,正是罗法森。
由此一事,当时吴蕴秋还敲打过罗法森。
也因此,罗法森从政法委书记的职位上离开。
去了政协,任了副主席。
如果说,所有的事都指向了罗法森。
并且最后还查不出什么,只能说,罗法森这个人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