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番外二长安淡相思(1 / 2)

何处暖阳不倾城 北倾 9259 字 8个月前

叶长安不怎么关心娱乐圈的八卦绯闻,一般只接收有关沈默哲的新闻报道,所以只知道沈默哲的绯闻女友已经从何辛醇换成了秦暖阳。www.pinwenba.com

那个时候她还酸溜溜地觉得两个人真的挺配的。

秦暖阳早期的演技并不如何,但自从和沈默哲搭戏后,获得这位“老前辈”的指点,演技突飞猛进,连代入感都强烈了不少。

叶长安写稿子期间也会看沈默哲最新的电视电影打发时间,提升动力,但唯有他和秦暖阳演对手戏时,是她真的挑不出一点不好来的。

以至于今后秦暖阳一举迈入国际市场,也始终有坚定的“哲阳CP”。

但直到,她被小颜一起拉去吃饭,正好有幸看见几人同桌时……这才打破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这一桌都格外低调,就坐在餐厅不起眼的角落上。

秦暖阳靠坐在窗边,正微支着下巴侧头看向身旁的男人,眼角微微扬起,眼睛清澈得如同溪水,一汪明亮亮的光。

不知道她的经纪人说了些什么,她正弯唇在笑,皮肤如细瓷,只是坐在那里就满室生辉。

她最先看见她,目光略做一停留,似乎是在跟她打招呼,轻微地颔首了一下,便移开了视线。

小颜见她出神,这才轻声说道:“秦暖阳其实人挺好的,你别看她冷冷淡淡的,但比何辛醇和气多了。不会仗着自己大牌对助理大呼小叫的,反而有时候还会主动请客。上一次我帮老板跑腿,她看我满身是汗,还帮了我一把。”

叶长安也笑了起来:“能看得出来。”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其实真的很难说,有些人你看第一眼就觉得难以相处,并不投缘,深交下来也会因为对方处处踩雷的小缺点而把好感全部磨尽。

但还有人,也许一开始就站在你并不怎么喜欢的角度上,却让人无法生厌。

不论外表有没有欺骗性,除了沈默哲,秦暖阳是第二个,只一面就让她心生好感的人。

她在他们几桌之后坐下,安静地用着早餐,偶尔想起来就抬头看一眼。沈默哲背对着她而坐,她并不知道他现在的表情,动作,但仅就眼前所见,也知道几个人相谈甚欢。

叶长安小口抿着粥,突然笑了起来:“小颜,其实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打算后天就回A市。”

“回去干嘛,A市有沈默哲么!你的职业最适合随遇而安了,就住在这里好了,每天亲眼见见男神,延年益寿。”

叶长安也没搭话。

人心是贪婪的,她原本只是远观就满足。每天固定用一个小时去关注他的动态,去喜欢他。但直到这一次的意外,夜长安的版权被买下,并且立刻立项拍摄电影。

她原本进组当编剧只是为了不想让自己的作品被改得面目全非而已。却不料因为男主角是他,而有了交集。

其实那一次在B市,被小颜引荐,两个人在竹楼对坐了片刻,听他和自己温和的说话时,就已经很满足了。

再相处下去,她怕她会再也回不到之前的世界那个永远隔着一端网络的世界。

如果回不去,等待她的就是无尽的噬心噬骨之痛。

吃过早饭,她干脆回了酒店的房间专心开始码字。四周的窗帘都被拉上,只有一盏暖黄色的灯光,她就盘膝坐在柔软的地毯上,手指搭在键盘上,十指如飞。

等更新完,她才去给自己泡了杯速溶咖啡,不知道是不是码字码久了,手指有些脱力,微微一抖,就撒了她一手。

叶长安看着手背上的咖啡粉,突然就愣住了……

等她重新泡了一杯咖啡再回到电脑前,评论已经有几十条了,她顺手刷新了一下,见评论区都是撒花,激动她难得的爆发,弯唇笑了一下。

沈默哲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她看着手机上一串陌生的手机号,犹豫了片刻这才接了起来。

沈默哲正吃了几口风,轻咳了几声,这才温和地问她:“人在哪?”

“呃……在酒店。”

“我在酒店的大堂,下来一起吃饭。”

叶长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沈默哲等了几秒钟没听到她回答,轻笑了一声说道:“我约人还没有被拒绝过,叶长安你要做第一个吗?”

她蓦然脸蛋一热,再出口时,声音都有些窘迫:“不敢……等我十分钟,我立刻下来。”

沈默哲挂断电话后,神色若有所思,目光落在前台后面的挂表上,等了五分钟左右,便抬步往安全通道而去。

半个小时后,两个人已经坐在了影视城的醉仙楼里。

三楼的风景极好,能看到大半的景区。但因为此刻天色已晚,随时夏日天日长,此刻也不过是磅礴余晖下的残影,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

点过餐后,沈默哲这才抬眼看向她,漫不经心地问道:“明天就回A市了?”

叶长安迟疑了一下,郑重地点了点,“是啊,要回去工作。”

沈默哲虽然对“作者”这个职业并没有什么概念,但大概也是知道的,不深究也不挽留,只收了下巴,微微颔首,“那我这顿饭请得是不是恰到好处。”

说完,他自己一哂,也笑了起来,眉眼间的冷淡都因为这个笑容柔软了下来,一片春光。

叶长安被那笑容给晃了一下,装作若无其事地看风景,开口说的话却有些词不达意:“我的工作对环境有些高……倒不是配置,而是环境的感觉……”

“是不是作者对一件事和一个人通常都会用‘感觉’这种词来衡量?”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却让叶长安瞬间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

良久,她抿了一口微醺的酒,这才答道:“不是的,写作是讲究灵感,它并不是实质的东西但确实很重要,也不止适用于作者这个行业。通常从事创作型的,灵感至关重要,但和人无关。”

沈默哲见她神色微有些认真,这才自查自己刚才是不是说话说重了些,略一斟酌,才解释道:“我没有轻视的意思,相反,是好奇。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排列组合,却能组成完全不同的故事,对于我来说,是很新鲜的事情。”

叶长安默然,随即便理解了。

沈默哲是理科出生,要说这个男神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作文不太好。但这个不好,也是和他其他的科目比较,才得出的。

小颜曾经说,“老板其实语文很糟糕,严格来说是作文,六十分的作文他只能拿40分,但语文分数还那么高完全就是靠别的基础题不做错……”

“其实作者相反是比较理智的,因为大多数她们的想法都写了出来,也看过太多故事,知道太多的道理。加上写文耗费心力和时间,与外界的沟通反而比常人要少许多……”她顿了顿,这才继续道:“反而和人接触时,更注重效率实际。”

大概……是这样。

叶长安微微皱了下眉,却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时候自己的确喜欢凭着感觉做事,不过并不想告诉他。

她对他的喜欢,从来不是因为一时的感觉,而是经过时间沉淀,一点一点加深,在她心里筑起一座城池,只容他进驻。

沈默哲抬眼看了她一眼,并未作声,只那眼神却是意味深长。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叶长安才明白他这一瞥代表了什么。

因为他后来问起:“那你那次离开B市,是不是因为发现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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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现和我接触,并不能让人获得‘实际’,也完全没有效率?所以你连感觉都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