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平看着父亲递过来的黑糊糊,他看了一边的几个姐姐,五姐六姐都不敢看他的目光,因为她们也知道,母亲煮的糊糊。
确实吃不死人,但是足以让你下一顿都没胃口。
嘴巴一天都是苦涩的,真的很难吃呀!
“好香呀!”
偏偏这胡灵玉还吃的心满意足狂赞不已。
这让张安平和张家人心底,立刻露出惋惜的目光。
这捡来的胡灵儿长的好看,可惜,是个傻子呀。
等到晚上,一家人商量怎么安置胡灵儿的时候,金巧芳表示,自己可以收她为义女的时候,张家人几乎都在反对。
“不行,家要有家规,就刘三一家投奔我们的时候,还是从奴仆开始做起的,这胡灵儿来历不明,我们还不知道她人品如何,应该先用奴仆身份观察一段时间……”
张安平摇头,人是他捡回来的。
但是这胡灵儿说是和亲人走散了,然后就晕倒在雪地里,只知道自己叫胡灵儿。
至于她家在何处,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一问三不知。
再问就是头疼,什么都记不得了。
“哎呀,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坏心思?多好的小姑娘,怎么能让他做奴仆?”
金巧芳不同意,觉得难得有一个欣赏她厨艺的人,多难得呀!
“那我们张家人就不记名公投,看着小姑娘是做张家奴仆还是张家的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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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张老头拍板。
其实他们早就约定了,以后接纳为张家族人,都得接受他们的公投。
绝大部分人都认可的情况下, 就可以成为张家的族人。
这一次刘三一家人也参加了公投,可惜最后只有金巧芳一个人赞同接纳为族人,剩下人全部都投了反对票。
赞同让胡灵儿成为张家奴仆。
“多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坏心思?实在是不行,让她跟在安安身边吧,毕竟,人是他捡回来的,而且来宝都变成安安的哥哥了……”
金巧芳是真的很喜欢这胡灵儿。
多漂亮的小姑娘呀!
一双眼睛可真好看,关键是喜欢吃她做的糊糊呀,简直跟自己亲闺女一样呀!
\"这个主意不错,就放在安安身边做丫鬟吧,合适也放心,等到她家人找来了,就可以让她回去了……\"
张老头想了想,媳妇这提议其实不错。
这小姑娘来历有点可疑,虽然在雪地里被发现的,但是那长的也太漂亮点,看着就不像是普通人。
这样的小姑娘放在哪里都不合适。
好歹,安安年纪小一些,又是这姑娘救命恩人,就暂时放在他身边做丫鬟了。
以后人品要是没问题,也可以成为张家人。
胡灵儿就这样被安置下来,成为张家奴仆,成为张安平的丫鬟。
她的年纪和张芝春差不多,但是那容貌却是绝佳,特别是那双眼睛简直绝了,流转之间会让人惊叹!
张安平其实知道,这胡灵儿还没完全长开,要是长开了,她那双眼睛就是传说中能让人男人沉沦的狐媚眼。
不过这眼睛对他没用,也就觉得这胡灵儿蠢萌蠢萌的。
捡到胡灵儿的第二天,张安平带着人出去打猎。
一来是训练那些奴仆,二来也是给冬日多准备一些食物,因为天晴朗了,路上慢慢有行人走动了,不过大多数都是马车。
或者是小有家资的那种,要不然逃难这么久还能有马车的人,多少也有些能耐或者家资!
这村里许久没有人烟,以至于后山的飞禽走兽还是不少,而且越是往山里走,那些大型的野兽不少。
甚至张安平他们还发现了一窝野猪!
领头的是二只大野猪,后面领着七八只小野猪,每只小野猪也有六七十斤的模样,看的他们这群人两眼放光。
这哪里是野猪,这是一群行走的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