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单身三十几年,好不容易找了个女朋友。”(2 / 2)

她从贺明煜的前女友,变成了他小叔贺言琛名义上的女友。

贺言琛是为了帮自己摆脱困境,才提出这个建议……

深思熟虑之后,林知星才点头:“好,那天我本来上班,不过可以和同事换一下班。”

私立医院并不是很忙,请假也不困难。

贺言琛顺势问:“我刚和朋友通过电话,如果还不太困的话,可以去他推荐的地方挑选一下礼服,两天的话改得出来。”

“我……好,我不困,现在去吧。”

林知星本来是想拒绝的。

她觉得那天是贺明煜的订婚宴,自己哪里需要穿礼服。

转念一想,那天参加订婚宴的宾客几乎都是看在贺言琛的面子上才会来。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男人也算是主角。

自己作为贺言琛的临时女友,穿得太寒碜就是丢他的人。

男人这么帮自己……

她不能给他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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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开到北城老城区一幢老洋房的门口。

洋房门口挂着一块不起眼的木质招牌,写着【章彩华旗袍】

贺言琛第一时间没有下车,而是指着那个招牌说:“这里的老板只做旗袍,喜欢吗?不喜欢可以直接去下一家,下一家店是做普通礼服的。”

“我……没有穿过旗袍。”

林知星长这么大,从没有穿过能被称为礼服的衣服。

以前国际学校有一些舞会,去参加的每一个同学都会穿着漂亮,昂贵的礼服。

听汪雪说,有的人还会穿价值百万的高定。

林知星从来都没有去过,她每次都是一个人抱着书去图书馆。

对于漂亮的裙子,她不是不喜欢,只是她的头脑很清醒。

自己和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们从来不是同一个世界,只是阴错阳差的短暂待这一段时间而已。

“那就试试。”

贺言琛开门下车,并没有马上走开,而是绅士的为女人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二人一起走到洋房门口,一位四十几岁的女老板来迎接他们。带着二人到了洋房的二楼,让她先选一下款式。

一件旗袍从选布,到定制,到成品至少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订婚宴就在后天。

只能从一些成衣里选择,用两天的时间稍微调整一下尺寸。

林知星看着衣架上挂着两排各色各样,长短不一的旗袍,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做选择,只能实话实说,“我……不太会选。”

老板主动提议,“要不这样,我让我妈来替你选吧,她最会帮人选旗袍了。”

等林知星应下后,女老板开门离开。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房间门再次打开。

进来的是一位看上去有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有点驼背。

贺言琛向前一步,恭恭敬敬道:“章女士您好,我是陈老先生的朋友,是他介绍我来您这里。”

“我知道,他刚给我打电话了。”章彩华看着贺言琛,乐呵呵道,“他特地嘱咐我,说这位忘年交的小老弟,单身三十几年,好不容易找了个女朋友,让我给好好选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