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时分,正在值班室摸鱼睡觉的凌宸突然被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
他本来不想接的,但是铃声锲而不舍的响了好久,实在恼人的很,他只能拖拖拉拉地爬起来。凌宸打着哈欠看向墙上的挂钟,凌晨三点——放在古代,这叫“寅时”,正是黑夜与凌晨交接之时。
谁会在这种时候打电话啊?
呵,赶着投胎。
铃声一声接着一声,在昏暗的房间里循环。入睡前淅淅沥沥的小雨不知何时停了,窗户被夜风吹开,带着腐土与落叶味道的潮湿空气涌进狭小的房间,填满了每一个角落。
透过窗外影影绰绰的树影,只能窥到天上一点点被敲碎的月光。
“喂?”凌宸接起电话,语气颇为不爽,“这里是xx区殡仪服务中心值班室。如果是熊孩子恶作剧可以直接挂了,我们火葬场最不缺燃料。”
“小凌,是我。”意外的,电话那端响起的居然是他们主任的声音,“没人和你恶作剧——今天是你值班?正好,你立刻带着工具来2号遗体告别室。”
“……?”凌宸下意识地又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没错,确实是三点,“现在吗?”
“嗯。”主任的语气是从未有过的严肃,“这次的‘客人’身份比较特殊,你到了之后管住嘴巴和眼睛,什么都别多问,什么也别多看,具体的等你到了就知道了。”
匆匆交代完,主任就挂掉了电话。
凌宸一头雾水,但他知道以主任的性格绝不可能大晚上和他开玩笑,他随便用清水抹了把脸,清醒过后,立刻提起自己沉甸甸的化妆包走出了值班室。
……
这里是xx区殡仪服务中心,当然,它还有一个更通俗的称呼——火葬场。
而凌宸,就是这里的一位普通又不普通的遗体化妆师。
凌宸在家族里是出了名的离经叛道。
因为父母一直在外省工作,他从小就被送进寄宿学校,和家里感情极为淡漠。父母后来又要了老二,宝贝疙瘩似的带在身旁,直接把凌宸抛之脑后,甚至连生活费都不按时给他。
凌宸也没管他们,读高中时就申请了助学贷款,靠打工换学费,好不容易供自己读完大学,转身就踏上了考编的春风,成功上岸。
曾经消失的亲戚们一听说他成公务员了,立刻跑来和他“聊亲情”,还张罗着给他办酒。
就在酒席上,凌宸当众拿出了火葬场的录取通知书,顺利让所有人吓得酒杯都摔碎了。
“咦,大家怎么不为我开心啊,难道火葬场的编制就不算编制了?”凌宸手里的酒杯还高高举着,故意装傻。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所有亲戚都轮番数落他,就连他那个蠢弟弟都气红了眼,跳起来用手指着他鼻子骂:“哥,你,你居然去那种晦气地方工作!要是让村里其他人知道了,别人要怎么看我们啊!”
真是奇怪,凌宸以为他只有一个爹,没想到他家里全是爹,大爹小爹男爹女爹,就连比他小的弟弟都这么爹,非要教会他什么。
“让别人知道就知道呗。”凌宸一巴掌打掉弟弟的手,昂着头,唇角勾起,笑盈盈地看向众人,“虽然我做不到让大家‘上面有人’,但也能做到让大家‘下面有人’。以后有需要都可以联系我——保证让亲戚们以最快速度火化,骨灰烧得要多细就有多细。”
——那次大闹家庭聚会之后,凌宸正式和家里决裂,就连逢年过节都没再回去过一次。
一晃三年过去,凌宸已经习惯了火葬场的工作。他的工作强度不大,除了做一些简单的文书工作以外,剩下时间都是给遗体化妆,在别人眼里看上去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可怖的生活,对他而言全是享受。
他生性喜欢独处,殡仪馆的工作不用和人打交道。同事们也多是闷葫芦,即使同在一间办公室,他们也很少闲聊。
他和同事之间最多的交谈,就是换夜班——很多同事不敢值夜班,都要加钱和别人换,凌宸每次都爽快同意。
凌宸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每次值夜班巡视完场馆后,他都踏踏实实地在值班室睡到太阳升起。
同事们都羡慕他八字硬、从不撞鬼。
凌宸想,你们要是也信仰唯物主义,你们就知道所谓的鬼啊妖啊不过是心理作用罢了。
话又说回来,凌宸值过这么多夜班,还是头一次半夜出工。
因为火葬场有个默认的规矩,在太阳升起之前不收遗体、不火化开炉,理由嘛,就是犯忌讳啊、阴阳五行blablabla,自然也就不需要给“客人”化妆。
——真是奇怪,到底多特殊的“客人”,能让主任打破火葬场的规矩,半夜把他叫去呢?
他们园区挺大的,凌宸骑着小电驴,一溜烟赶到了二号遗体告别室。他骑车路过主楼时,看到主楼前停着许多豪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名车展览。
难不成这次的“客人”是一位超级大富豪?
小电驴停到遗体告别室外,凌宸正要下车,忽然前后左右围上来四个穿黑西装、身高接近两米的寸头壮汉。
“你是干什么的?”一个像是小队长的壮汉语气生硬。
凌宸心想这拍电影呢,居然还有保镖守门。
他回答:“我是殡仪馆的员工,遗体化妆师。”
壮汉又问:“你工作证呢?”
这深更半夜的,凌宸被主任一个电话从值班室叫起来,哪还顾得上拿工作证啊。
这“贵客”人都走了,派头还这么大。
凌宸脸上装作一副着急的样子,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
“我记得出门前好像放夹克里了……”
“难道是我工具包里?”
“大哥帮我拿一下包,我找找我的电驴储物箱……”
他就这么散漫地磨洋工,心里知道工作证根本没在身上。他根本不着急,因为有人比他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