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东心头一震,大唐朝就这么开放吗?这样的黄花大姑娘给一个男人洗澡,不觉得难为情?
“小月,还是算了吧。我自己有手,我自己洗就行。”
孙东嘴上这么说,可心里还真是虚幻出一幕镜头来,在一个大的木质水盆里,他坐在里面,胡小月一丝不挂,脸色潮红,双手在他的身上轻轻的揉搓着。
想着想着,他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加上这女人就在他的怀里,吓得急忙不敢想了,如果再想的话,身体有些不太适应了。
“好,可是你不用的啊,你不用就算了,我心意到了。”这女孩扑哧一笑道。
“还是我自己来吧。”
虽然认识的时间很短,但孙东已经明了,这个叫胡小月的女孩单纯,天真,可爱,当然用现代审美观来说,也是一个美到极致的佳人。
只可惜他不是唐朝人,等他找到黄生之后,拿着丹药还要快速的穿越到现代社会去,因为田芳芳还在病床上等着他呢。
很快两个人过了山梁,就到了瓦罐村了。
这个村子并不大,街头巷尾都是土墙茅草房,也有几家门口挂着纸灯笼,大部分都是黑乎乎一片,偶尔几声狗叫,让整个夜变得更加的静谧。
拐过村头,在第三家门口,胡小月这才轻轻的从孙东的怀里直起身来说道:“到了,就是这里。”
拍打一下篱笆木门,就看见从房间里走出两个人来,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女人,大概有六十多岁,头发花白,一脸的苦楚,还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子,体态比较丰盈,也是满眼的哀伤。
“胡大夫,你终于来了,快看看我哥吧,我哥可能快不行了。”
两个人急忙走进去,看见房间里有一张木架子床,床上躺了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脸色苍白,浑身是血。
“这怎么回事?”胡小月惊讶的看着躺在床上的男子。
“这是我哥,我哥跟我们一样是个农民,今天他挑了一筐山里红去集市上卖,正巧县令的儿子郑文钊牵狗路过,狗把尿溅到地摊上的山里红上了,我哥说了一句,结果郑文钊就放狗把我哥给咬了,他的大腿都被咬烂了,淌了很多血,你快救救他啊!”那十七八岁的女孩一边流泪一边是我的。
“太不讲理了,这个郑文钊仗着他爹是九品县令,无恶不作。”胡小月一边检查着男子的伤势一边说道。
“怎么样?”孙东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胡小月检查完毕就问了一句。
“失血太多了,先处理伤口,再进行包扎,至于能不能把他救活,我也没有把握。”胡小月把他的药箱打开,把金疮药拿了出来。
古代社会跟现在社会不一样,现在社会用药水清理伤口,然后进行包扎,甚至缝合,而在古代社会只能用金疮药,把金疮药抹到伤口上,然后快速的包扎,金疮药有止血的作用,也有杀菌的作用。
就在胡小月帮这男子包扎伤口的时候,孙东轻轻的摸了一下他的脉搏。
这男人差不多是废了,就算活过来也是残废,因为他的腿骨已经断了,他腿上的大筋也已经断了。
就算捡回一条命,一辈子也只能靠拐杖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