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现代人类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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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的沈凌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 最喜欢的就是邻居家的大哥哥。
每一天每一天她都会缠在他的后面跑,拽着他身上能被拽的所有衣料咿咿呀呀叫唤,看到小花小草小蝴蝶都会兴奋拍拍手掌,然后指给他看。
她第一次学会写字时写的就是他的名字, 写完后把那张墨迹一塌糊涂字形歪歪扭扭边缘还被手汗浸湿的纸抓到他面前, 挥来呼去, 高兴得像个参加幼儿园国旗班的傻子。
而邻居家的大哥哥看看纸上那个鬼画符般的“薛”,无奈地弯弯眼睛。
“写得真好, 凌凌, 大书法家都比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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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就被扑过来的小团子扒住强行糊了一脸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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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的沈凌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也是第一天上幼儿园时,整个幼儿园门口唯一一个没有哭着抱住家长大腿不肯走的小孩。
她哭着抱住的是薛谨的腿——介于正在上小学的后者也没有那么长的大腿让她抱着拖,所以她近似于抱住了薛谨的整条胳膊整条腿。
邻居家的大哥哥奋力挣扎:“我的学校就在隔壁……”
“呜哇哇哇哇哇!”
“今天我要早点去教室值日……”
“呜哇哇哇哇哇!”
“幼儿园里也会有很多很多人陪你玩……”
“呜哇哇哇哇哇!”
“中午还有免费的糖果吃……”
“不要!”
还不会走路就掌握扒住他耍赖技能的孩子吸吸鼻子, 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脸滑下来:“不要分开!不要走!陪我玩!”
背着书包的薛妈妈:“……”
他第一次感到有点稀奇,因为这只没心没肺的小团子可是连跑太快直接脸朝地摔倒在地上滚了一圈——这个程度都不会哭,反而站起来拍拍裙子冲他傻笑的孩子。
不过, 下一刻,那点稀奇很快被大滴大滴不要钱一样往下滚的眼泪冲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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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这家幼儿园招志愿者吗?我想每天早上来做几小时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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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不舍的家长瞪圆了眼睛:“为什么他就可以陪孩子进去!我也要把我家小孩送进——”
接过志愿者申请表放行的幼儿园老师:“因为他只是个比幼儿稍大了一点的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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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刚上幼儿园的那几天, 薛谨所有的同班同学都知道他邻居家有个会撒娇的小屁孩要上幼儿园。
因为守礼懂事的薛同学每天每天到学校时,校服外套都是歪的,红领巾上大片大片鼻涕和泪水的湿迹。
于是那几天他也一直在被班主任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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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今天学了什么?”
“阿谨阿谨下午好!今天我们画了画!”
背着书包系着红领巾的小学生自觉牵过背着书包的幼儿园中班小孩走过树影与蝉鸣,这是这所幼儿园放学时每天都会上映的风景。
沈凌的父母工作忙碌,从来没有时间接送她, 而一个过分早熟也过分照顾女儿的邻居家哥哥就顺利成章地成了当爸又当妈的角色。
不过小学放学的时间多数时候都比幼儿园晚, 谁也不知道薛谨是怎么办到每次都提前等在幼儿园门口接她,就像谁也不知道这个小孩为什么这个年纪就会踩着小板凳做糖醋排骨。
过分早熟的照顾过分幼稚的,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
薛谨照顾沈凌, 这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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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谨拿着语文书在默背三字经,同时沈凌兴冲冲地把自己的画掏出来给他。
“这张是‘我最尊敬的人’!”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张是‘我最重要的人’!”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张是‘我最喜欢的人’!”
还是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薛同学眼都不眨:“画得真好,凌凌,比电视机里的大画家还好。”
被夸奖的沈同学“嘿嘿”笑了一下,小手又伸进书包里掏了掏,拽出最后两张画。
“这张是‘我的爸爸’!”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张是‘我的妈妈’!”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薛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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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时候,沈凌的爸爸妈妈从百忙之中抽出空来,陪他们吃了一次年夜饭。
餐桌上沈凌妈妈看着邻居家的小孩很自然地给女儿盛饭夹菜倒水揩嘴角,不禁捂着嘴玩笑道:“薛小朋友真会照顾人,要不要我们家凌凌给你当媳妇啊?”
沈小朋友懵懂地眨了眨眼。
薛小朋友揉揉她的头,又默默把两张画推到餐桌上。
他指着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是沈凌画的爸爸。”
他又指指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是沈凌画的妈妈。”
真正的爸爸妈妈:“……”
“咳,真对不起啊,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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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沈妈妈就没开过做媳妇的玩笑,因为他们好像的确欠这个姓薛的少年很多很多,而他们家的凌凌只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而已。
这种玩笑,似乎有些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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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幼儿园毕业典礼时家长位子上只坐着薛谨,其余两个座位空空荡荡。
可她一点都不沮丧,从典礼表演的台子上冲下来后就在他面前转圈圈,把层层叠叠渲染了金色与亮紫的裙摆转成最好看的花给他看。
她是节目的领舞,这个年纪就绽放了夺目的光芒。
而邻居家的大哥哥也和几年前她写“薛”时一样弯了弯眼睛。
“嗯,非常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好看,凌凌。”
沈凌开心地扑了过去,也和几年前一样贴着他的脸,蹭了他一脸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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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外地出差的爸爸妈妈几小时后收到了女儿毕业典礼的照片。
穿着美丽的裙子,化着美丽的妆容,踏着美丽的舞鞋,小小年纪就显露出光芒万丈的美丽。
可她依旧和一两岁大的小孩一样,两只胳膊紧紧抱着薛谨的脖子,整只挂在他身上不知在嚷嚷什么,粉底和口红被她的动作蹭得一塌糊涂,扎紧的头发也松松散散,像只小小的花脸猫。
薛谨的脸被挡在镜头角落里,但能看见他无奈伸过去帮她重新绑好发圈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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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沈爸爸忧心忡忡地给沈妈妈打长途电话。
“除了把我们家凌凌嫁过去,好像也没什么能报答这小孩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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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妈妈在电话这端拼命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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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沈凌依旧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她是全校乃至所有同龄人中最漂亮的那个,是市舞蹈队的领舞,是被星探拦了十几次的女孩,是全校男生都想早恋的对象。
但她也是早上午休放学课间全部时间都跑到高中部重点班门口,缠着薛谨的跟屁虫。
薛谨那个时候已经戴上了厚厚的眼镜,总是默不作声地在教室角落里刷题。
他家境算不上好,亲人寥寥无几,目标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与全国最高额的助学金,所以只能靠努力。
沈凌不愿意在这种时候打扰他,就经常扒在角落的窗户上巴巴地踮着脚往里看,直到薛谨意识到什么停下笔,主动转过来发现她。
虽然她从小到大总喜欢挂在他身上吵吵闹闹,但这种时候永远可以安静得仿佛不存在。
但全校的校花每天每天都过来缠着一个高中的男生,很快就在精力旺盛的青少年之间掀起了流言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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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薛谨放下笔,听见门口传来浪潮般的口哨声。
“喂!你们看!小跟屁虫又来找薛谨了!哈哈哈哈,你这么赶着送过去,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给那个书呆子当老婆?”
小姑娘站在门口,原本准备偷溜的脚步僵住了,眼神茫然又无措。
不知为何,薛谨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给她解围。
同学的起哄刺耳又直白,但莫名动了动他心里某根弦。
……卑劣、低贱、不知廉耻的某根弦。
他认真地看了看她。
看到沈凌皱皱鼻子,向后退了几步,又用力摇摇脑袋。
“才不是呢!”
她清晰、响亮地大叫,“不准你们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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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谨才不是书呆子呢,阿谨是全世界最好的阿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