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那么,今天遇见了你,运气会变好吗?(1 / 2)

2019 年,红叶证券位于金融街上。

盛以晴自实习起就在红叶,满打满算,这是她呆的第四年,离职那天恰好是最忙的 7 月份,工位周遭的同事奔赴各地出差。午后的公司一片寂寥,盛以晴默默收拾了东西,最后看了一眼坐了四年的位置,将隔板上“盛以晴”的名牌取下。盛夏的阳光透过玻璃打在工位上,她想起入职那天还抱怨过好几次这个位置夕照太严重看不清屏幕,甚至想过要戴着墨镜办公,然而后来才发现,工作起来,是全国各地蹲现场、打银行流水……真有机会坐在工位上的机会实在少之又少。

临走之前她看了一眼胡总的办公室,嘲讽地扯了个嘴角。

盛夏的天变得太快。中午还是艳阳高照,不到一会儿天就暗了下来,北京干巴巴的空气里混了一股土味,空气闷的要死。

陈撰觉得自己实在倒霉。最近项目闲了下来,他忙着到处看房,好不容易锁定一处房源,无论是朝向还是价格还是户型都正中下怀,偏偏到了最后阶段,被横杀出来的另一户抢了先。

这会儿空气闷到窒息,乌云黑压压地囤在天边,他将音乐声转到最大,缓了车速,想找个地儿买水。车正好开到了朝阳公园附近,陈撰隐约记得这附近有个超市,更隐约记起的是,盛以晴也住在这附近。

脑海里想起她的第一个念头是:“一个多月没有联系,这家伙应该不会恋爱了吧?”

而第二个紧跟着的念头有点好笑,是:“还是别恋爱了,否则我上哪儿找好运气去。”

这么瞎想着她,心情竟然似乎好了一点,扯了嘴角对着空气轻声念叨:“还是得怪你,死活没回复我微信,让我最近倒霉了。”

只听天边一声惊雷轰隆作响,厚重的云层轰然炸裂,大雨倾盆而下,路边零零散散的行人被豆大的雨点砸到,没带伞的人慌张奔走。此刻陈撰的车已经开到了辅路上,正想着是否直接回家,雨刷刮动,目光却凝在前方——

也是了,想不注意到她也难。

周遭步履匆匆的行人里,就独她是静止的。静止就算了,手里还拿着一瓶二锅头,垂着头站在路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雨点砸在身上的时候,盛以晴觉得挺畅快的,毕竟好久没怎么淋过雨了,反正今天没洗头,也没化妆,衣服也丑,人也丧,很适合一 down 到底,淋一场大雨再大醉一场,最后回家洗个澡焕发生机。

明早醒来,又是香喷喷美女一个。

尽管此刻的样子真的有点丑,好在周遭的人只顾着躲雨,没空理会自己,三五下人都跑光,空荡荡的街道上,不必担心自己撞见熟人。

正这么想着,一辆破车在她身边减速停下。车窗户下降,一张似笑非笑的脸露了出来:

“失恋了?”

“……靠!”

雨势更大了,成片的雨点打在车窗与挡风玻璃上,汇成水柱汩汩流下,车子熄了火,静静停在路边。狭小的空间内,他换了个安静的音乐,巴赫的旋律流淌。轰隆隆的电闪雷鸣成了伴奏。

他的副驾驶座还是老样子,没什么装饰,也没什么——女人的痕迹。盛以晴被雨淋湿了大半,他将自己的外套从后座拿来递给她,车里的空调温度低了,拧了热风,暖融融吹在身上,她缩在他宽大的外套里,捂了捂湿漉漉的头发,有些不自在:“……那个,有纸么?”

陈撰微微俯下身子替她打开副驾驶座储物箱,然而里面满满当当,全是口红、护手霜、洗面奶等女人物件,盛以晴甚至瞥见了一盒奶嘴,他的手在里面翻找,似乎毫不避讳,总算从女人用品堆里翻出一盒全新的擦脸巾,递给盛以晴。

“……”盛以晴冷嗖嗖撇了一眼商标,是某知名母婴品牌,面无表情撕了包装,一边擦头发,一边越想越气,气不过,婊里婊气开口了:“哥哥,我坐你副驾驶,嫂子不会生气吧?”

“……嗯?”

“进度还挺快?”她冷笑:“一边说着不想结婚只要孤独终老……一个月不到奶嘴都买了,你真行。”

陈撰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仔仔细细瞧了一眼她生气的样子,忍住笑,装模作样开口:“不就是结婚么?没什么大不了的啊。这一个月你不是没搭理我么,我又想了想,想通了——觉得结婚也确实不错。”

“哪不错了?”她再看那张脸,俊是俊的,可一想到他结了婚,立刻让人讨厌起来。

陈撰神色没心没肺,“不结婚怎么能体会离婚的快乐?”

“叛徒!“盛以晴用你脑子被驴踢的眼神看了他,又用力擦了擦头发,也不顾大雨,拉开车门就要走。

陈撰赶紧拦住:“喂,我有话和你说。”

“不想听!”不知道哪里来的火气,她手用力推开他。奈何陈撰锁了车门,手开不了,干脆提腿就踹,生猛至极,陈撰被这架势吓到,拉住她的胳膊就往自己怀里捆,身形压制,贴着她低声说,“我这车虽然破,被揣我也会心疼的。”

盛以晴被箍地动弹不得,干脆抬头咬他耳朵。

陈撰吃痛,闷哼一声,无奈看她:“你这是调情呢?”

盛以晴不说话了,憋了一会儿问:“你离婚了没有?”

陈撰噗嗤一声笑出来,继续气她:“离婚了,但不是我。”

不等盛以晴闹腾,他端出一脸认真,压低了声音,“悄摸儿跟你说个八卦——你还记得么?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在 nugget 有一场婚礼,那俩主角,掰了。”

“啥?!这么快?”盛以晴依稀记着当时在 nugget 打电话会时隔着窗玻璃对新郎的惊鸿一瞥:高个子,白净皮肤,浓眉大眼的好嫁风男人。身旁的新娘脖子很长,头发是乌黑秀丽的大波浪,眼睛细长而媚,笑起时弯成两弯浅浅的月牙。

俨然一对璧人,三个月不到就离婚?!这么狂野?

八卦心驱使,盛以晴也不急着走了,追问他:“你说说,怎么回事?”

“这个故事啊。要从他俩上大学的时候说起——”

说到这里,他低头看她:“你是打算这么在我怀里听,还是坐回副驾听?”

林珊是迟威大学时的女神。

她比迟威大了一岁,在陈撰和俞总等人看来,林珊是迟威爱情道路上的启蒙人,是迟威的刻骨铭心的青春。大学时的林珊没有恋爱,但追求者不乏。不善言辞的迟威连备胎都算不上他像一颗寂寞又渺小的行星,总是沉默又忠诚地环绕在那颗明亮的太阳周围。

迟威这颗小行星被发现是在毕业前夕,一日林珊半夜忽然在同学群里发了消息,“麻烦问一下,有谁认识 301 医院的迟中立医生!我爸病情加剧了,我家那边的医院看不了…心脑血管类全国最好的就是迟中立医生,能不能帮忙联系一下……”

那条消息发完的下一秒,迟威就鼓着勇气打开了林珊的对话框,“你爸爸的事情,可以找我爸。我帮你。”

林珊回之以问号:“你爸是?”

“迟中立。”

林珊父亲转院的事情比想象中顺利许多,绿灯大开,将他送入了 vip 病房,妥帖照顾。迟家二老一眼看出迟威心思,直接将林珊与林父视作未来亲家。

那是林珊第一次认真留意到迟威,在此之前她对他的印象是:无聊、乏味、木讷的高个子。一股孩子气。

“原来你,这么低调啊!”她望着他,笑盈盈的。

林珊爸爸是三线城市的小公务员,初来乍到首都,见了这场面,受宠若惊。病愈之后还常常有意无意提起,“迟家这小子不错,要是他来做我女婿,我还挺乐意哈哈哈哈!”

顺理成章的,他们的交往紧密了一些,迟威请林珊来自己每一个家吃饭——他住在霄云路的父母的家、他买在学校附近的小公寓、父母在阿那亚购置的度假房、家里打算让他成家后买在亮马桥的大平层…她那双朴素的芭蕾鞋踏入每一个家的每一个大理石玄关,再踏上他的车、他父母的车……她眼里的迟威开始变得可爱,像一条乐呵呵的导盲犬,殷勤而快乐地牵着她踏入另一个世界。

学校里渐渐有了传言,说迟威和林珊在一起了。林珊却有一点点想要否认,接受舍友八卦拷问时的林珊在宿舍里,穿着未来婆婆送的昂贵真丝睡裙,一边吃着迟威买的零食,雪白的腮帮子随着她的咀嚼一鼓一鼓,她说:“我觉得我们不太像爱情。他确实对我挺好的,家里好像还不错。但他嘛——真的太无聊了。”

林珊眼里的他不会说俏皮话,他一根筋,他更不爱运动,高高的个子没有肌肉,甚至都听不懂网络流行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