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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夜色”是汴洲有名的大型夜场之一,一到晚上,这里就人满为患,深受一些大学生、白领、富二代们的拥捧。
王金龙是这里的常客,和一帮狐朋狗友基本上在这里夜夜笙歌。
别看王家早已没落,但瘦死的骆驼也依然比马大,况且王家还有一个嫁入豪门的乔家女人王金戈,光是凭借着这个身份,也足以王金龙在外面挂羊头卖狗肉无往不利了。
“花城夜色”是个场地极大、气氛恢弘的迪厅,分两个层次,一楼大厅都是一些散座,而二楼则是一个个隔开来的包间雅座,装修的很是讨巧,每一个雅座的视线都很开朗,能清晰看到一楼的全景。
这也是很多富二代以及有钱人喜欢上二楼的原因,因为他们站在高处,能把一楼的情况全览无遗,能很精准的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心仪的猎物。
此刻,夜已深,时钟指向十点,对很多普通人家来说,这个点已经可以上床睡觉了。
但对于“花城夜色”来说,这仅仅是夜生活的开始。
一口一个王公子、王大少,把王金龙喊得是心花怒放满脸开怀,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至少有不下三批人主动过来跟王金龙敬酒,看的出来,他在这里的名声不小,而且身份地位也被旁人看得很高。
“还是王公子有面子,刚才过来敬酒的那个青年我认识,好像是银峰地产的公子爷,他在这一代纨绔圈子里可是一个名人,没想到连他都这么给王公子面子。”坐在靠左位置的一名男子奉承的笑道。
王金龙得意的笑了笑,大喇喇的靠在沙发上:“汴洲也就这么屁丁点大,上得了台面的纨绔也就那么一小撮,我王金龙别的不敢说,就说那些小兔崽子们,还没有一个是不敢不给我面子的,谁看到不喊我一声龙哥?”
“那是,我们龙哥是什么人?开玩笑,那可是乔家的大舅哥啊,就那些什么富二代之类的,在我们龙哥面前还不是小虾米一样?”又一名青年笑道。
“王哥,我听人说,前段时间你让一个不长眼的给开罪了?”坐在王金龙身旁的青年忽然问道。
王金龙先是一怔,旋即嗤笑了起来,道:“哦,你说的是在乔天商场的那次啊,的确是遇到了一个不长眼的,不过这个世界很大,也无奇不有,我们不能拦着每个人不让他去作死,一桩小事罢了。”
“还有人敢在乔天商场惹龙哥?呵呵,这可真是打着灯笼上茅房,找死了!”有人来了兴趣,笑道:“龙哥,那不长眼的家伙下场应该很惨吧?”
王金龙笑笑,放下酒杯,不以为然道:“下场也就那样,好像是乔家动的手,具体是被关进了狗笼子里一顿鞭打,还是沉到了哪个河底喂鱼,我没多问。”
几人都是缩了缩脖子,笑着竖起大拇指:“还是龙哥手腕通天啊,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动手,乔家直接就帮你搞定了,在汴洲能有这种分量的人,绝对找不出几个。”
王金龙高深莫测的笑了一声,可谓是把装逼这门学问玩到了滚瓜烂熟。
就在王金龙花式装逼的时候,他没注意到,在人来人往的大门处,出现了两个与众不同的青年。
他们看上去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一人相貌平平,一人脸色白净还算英俊。
之所以说他们与众不同,是因为他们的装束,为首的那名青年穿着一身的地摊货,一眼就能看出来从头到脚加在一起都值不过一百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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