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激辩!程序正义or事实正义?(2 / 2)

那他就必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性。

申庆神情严肃地说道。

“林律师,请你不要混淆概念!”

“监护人就是监护人,家人就是家人,虽然家人通常都是法定监护人,但监护人可不一定都是家人!”

“林律师刚才自己也说了,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跟家人之间的区别不大。”

“区别不大,那也就是说,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在法律问题上,尤其是在法庭上,我们必须时刻保持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

“我方认为,即便二者区别不大,也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没有法律依据,就是没有法律依据!说破了天,福利院也是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可不是儿戏!”

林昊点点头,笑道。

“很好!我很欣赏申律师这种一丝不苟的态度!”

“但是我也同样要提醒一下申律师,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我们的社会,会不断地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这些新的问题要怎么解决?法律吗?以前的法律解决不了怎么办?就这么放任自流?”

“我们现在使用的法律,都是以前制定的,它是不是还依旧可以适用在当今的社会,只有检验过才知道。”

“正因如此,我们的法律才需要与时俱进,才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

“如果一直迂腐守旧,死磕现有的法条,不思进取,墨守陈规,那才是我们法律人的悲哀!”

“像「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这样的毒瘤,像卫礼这样的恶徒。”

“如果仅仅因为缺少一点现行的法条,就让他们逍遥法外。”

“那么我们国家的法治,将是多么的令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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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样的罪恶,必须予以惩治!”

诉讼双方的律师你来我往,针锋相对。

进行了一轮又一轮激烈的争辩。

其精彩程度,不亚于在看一场国家级的辩论赛。

审判席上。

审判长公孙辉两头为难。

一方是坚持严守法条。

另一方却要求务实革新。

一方主张的是程序正义。

另一方主张的是事实正义。

双方各执己见,相持不下。

虽然从观众的角度来说,肯定是事实正义更加重要。

可是作为一名法官。

公孙辉自然也了解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从法理上来说,这二者缺一不可。

可现在,这二者之间却产生了极大的矛盾。

这让公孙辉非常的头大。

在跟身旁的其他两位法官商量过后。

他们一致决定把这个问题交给领导。

为了赶紧休庭去请示院长。

公孙辉赶紧敲响了法槌,说道。

“请诉讼双方稍作准备,一分钟后,各自陈述结案陈词。”

“待诉讼双方完成陈述之后,开始休庭!”

一分钟后。

由原告方首先开始结案陈词。

林昊面色凝重地开口说道。

“我想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们家……有老人吗?有小孩吗?有卧病在床需要照顾的病患吗?”

“如果有的话,请你们一定要认真地听完我接下来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