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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察二人的眼神落在身上,白静秋说:“郑娉是个安安静静的性格,所以我觉得不错,不过也要看二弟喜欢什么样的。”
“就柳家吧,老二最近的态度郑家都看到了,严明月已经好些天没在我面前唠叨给郑娉找对象的事情。她可宝贝郑娉了,现在徘徊不定印象不太好,还容易两头都抓不着。”李寡妇一下拍板这件事。
最主要是老二更偏向柳家姑娘,柳家姑娘也有意。
郑娉都不出门,老二回来这么多天了,她一点都不上心,一看就对老二没心思。
白静秋应了声,不再说话,埋头吃饭。
转眼半个月过去,秦莫淮已经在轧钢厂上班了,换了个比较轻松,不费手和脸的工作。
第一天就和一同上班的人打成一片,半个月过去,不少听过他名声的人都对他有所改观。
都觉得是结婚了,人稳重了。
如果他不露出吃软饭很骄傲的面容,大家会更喜欢他一些。
让某些人吃惊的是,自从千雁和秦莫淮结婚后,做饭这事都是他包了,院子里的人每天都能看到他端着早饭,乐呵呵去叫千雁吃饭。
想看笑话的人自然失落了,都觉得传言害人。
这些事情逐渐传到外面去,惹得不少人懊悔。
早知道秦莫淮是这样吃软饭,她们感觉也行,谁叫他那张脸真的好看呢。
有人立马提醒:“你有童家的家底吗?你能给他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吗?你上面没爸妈,只有一个弟弟吗?要是都不满足这些条件,估计不太行。”
被人一提醒,众人清醒了些。
是哦,不是谁都行的。
三个月过去,千雁的腿已经能正常行走。
“总算是放心了,之前医生说可能会影响走路,我可担心死了。”严明月说,“不影响走动就好。”
“咦,你这脸上的疤好像淡了些?”严明月突然说,本来她是不会当着千雁的面提这些的,这不是突然发现疤痕淡了,下意识就说出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