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龚尚云不那么白眼狼,原主一家人就算不会发财,也会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
倒是可惜了。
在这期间,千雁已经卖出去两顶帽子,一双鞋子,两件毛衣,以及一条围巾。
赶集的人非常多,她这边每次都会有新款式,东西又好,当然卖得快。而且她做这个很久了,有一批老顾客。在她旁边那个框里,还留着一些老顾客订的货。
时间很快来到中午,千雁摊位上的东西卖了大半出去,旁边筐里的东西也被老顾客取走。
不是每次生意都这么好,这是赶上旺季了,天气刚刚冷起来,大家都需要添置这些东西。
眼看没什么人再过来,千雁就将东西全部收起来,装进筐里,放到三轮车上。
她盯着三轮车瞧了眼,时隔好几个世界,她终于又骑上三轮车了。
按照原主的性子,估计就是先在镇上随便买两个馒头放着,再去先买点零食,去学校那边找龚尚云后,再啃着馒头在学校外摆摊。长期下来,身体肯定不行。
千雁选择先吃了饭,再去找龚尚云。
等面的时候,她琢磨着穿越在这个时间点,要怎么样解决这件事。
现在龚尚云才刚刚上高一不久,面对这么一个准白眼狼,她可不会养对方三四年。
所以龚尚云得提前和对方的父母相认,早点滚回他亲生父母那边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