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2)

黑狼寨里有十七个掳掠来的人,霍戍询问了他们的地址,准备安排手底下的人送他们回村子。

以防在回去的路上再遇到什么不测,到时候才逃虎口,反倒是又落了虎穴。

然而一问,其间有十个人愿意走,还有六七个人却并不愿意回去。

来得早的尚且还有一个去处,村里的房舍田地还可能在,那些被掳掠来了很久的农户,只怕是这些东西早已经没有了。

平民老百姓有地有住所才能活,现在虽然得了解脱没有人控制高兴一场,但往后接着确是无尽的悲凉,为此被解救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茫然。

范伯道:“这可怎么办?”

霍戍看着寨子默了默。

这边既然已经有了现成的住所,草场也需要人打理看着,他们已经熟悉了这里的地形和生活方式,留下好好过日子也是一样的。

便道:“要回去的我遣人护送你们回去,若是没有去处的,不愿意回去就留在这里。”

“这片草场我会用来继续养牲口,需要一定的人手,你们若是要我的庇拂和看顾,那就要听我的为我做事。”

“我不是什么土匪,自然不会要求你们做些为难的事,只要看着草场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像普通的农户一样即可。”

农户们闻言这朝闻言连忙跪下同霍戍告谢:“我们愿意留下来,一切听从义士的安排。”

清点下来,最后有十个人想要留下,除却寨子里的七个农户,还有三个汉子想要留下跟着霍戍,其中便包括了大盘子脸。

霍戍应了下来,能够多添加人手,尤其是壮力那是好事情,且他们熟知这边的地形和势力,对于以后防守还是铲除其余的匪徒都有好处。

这些要回去的农户一无所有,回到村里日子也会很难,霍戍把草场里的牲口规整了一下,按照户籍,一户人家给了一头牲口。

首先这些牲口是他们费力养的,带走一头也算是对他们的回馈。到时候带回家是用来帮忙耕地还是拿去卖了换点粮食钱,总也有点东西,比两手空空回去要好得多。

留下在寨子里的人见到霍戍这么仁义,纷纷也都感觉日子有了希望。

“你叫什么。”

处理完寨子里头的事情,霍戍问了大盘子脸的姓名。

“义士,我叫李顺。”

霍戍道:“到时候我会另外再安排一些人过来,往后你就替我看着这边这些农户,有什么事情及时来告知。”

“你和他们都熟识,他们有什么不便更容易与你说,这边就要你费心了。”

李顺连忙拱手:“义士尽管放心,我定会看顾好这边,不负所托。”

霍戍应声,头一件事情就是安排他们把这边改建一下,别让人进来一眼就觉得是个山寨窝子。

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昨天晚上睡得迟,桃榆今天睡了一大早上。

原本家里也没人叫他起来的,金柯鹿在村子里无所事事,清早霍戍他们出去的时候他就来找了桃榆一趟,听说他还在休息也就没有打扰。

过了一个时辰,他又过来了一趟,人照样还是没起来。

现在他又过来了,黄蔓菁看见他都来了三趟了,以为他有什么急事就把桃榆叫了起来。

“金哥儿,他起来了,你去屋里吧。”

金柯鹿应了一声,扭身朝着桃榆的屋里去了。

“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是有什么事情吗?”

桃榆刚刚从床上爬起来,人还有一点迷糊,说话也比平时还要软一些。

“我没什么事,这边马也跑不了,又人生地不熟的,有些无聊,这才来找你说说话。”

桃榆拉着金柯鹿坐,给他到了一杯茶。

“要是在同州的话,那玩儿乐的就多了,这边山里,距离县城又远,确实有些无趣。”

金柯鹿劈腿坐在屋里,他打量着满是书本的房间,花瓶瓷器,雕花的柜子衣架,美人赏花的屏风……一应的家什器具都很雅致,倒是很配桃榆的形象。

在来的路上,他听见一行人说,江南的姑娘小哥儿身娇体软,浑身都是香的,他嗤之以鼻,还说他们尽吹牛。

见到了桃榆以后,只觉得他们说的还不够。

“霍哥真有福气,一个糙老爷们儿能睡这么好的屋。我今天去看了阿良的房间,远远没有你这房间好看。”

“这就是他布置的。我们阿良遇见你,也是他的……”

桃榆话还没有说完,忽然意识到什么,他有点惊愕:“你去他房间啦?”

“对啊,我本来想问他有没有什么玩儿的,他又惊又怪,直接把我赶出来了。”

金柯鹿凑到桃榆面前去:“你实话告诉我,阿良他是不是只喜欢江南人啊?”

北域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别人只会敬佩和更加欣赏有能力的小哥儿,他这样的反而更受欢迎一些。

原本金柯鹿对自己是很有自信的,但是到了南边以后,见识了这边的姑娘小哥儿,温婉柔情,自己确实好像跟她们一比五大三粗了很多。

“哎呀,想想就很烦。”

桃榆笑了一声:“南边没有成亲以前小哥儿是不能私自去男子房间的,他估计是吓到了。”

金柯鹿摇了摇头:“我猜也是,所以来你这儿了。”

桃榆眨了眨眼睛:“你怎么会喜欢阿良呢?”

金柯鹿没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是很乐意说他跟纪文良怎么认识的。

当初金柯鹿第一次见到纪文良的时候其实正在和手底下的仆族喝酒,几个人喝得正在兴头上,金柯鹿有些喝高了,走起路来踉踉跄跄,手底下的人去扶他,正好被纪文良看见。

他以为是金柯鹿被灌酒,一行人想要占他便宜,行不轨之事。

纪文良便去把金柯鹿给救了出来,两个人一路狂奔,金柯鹿的仆族吓坏了,一路狂追,闹了一场误会。

桃榆没想到竟然是这样,忍不住笑出了声来,那傻小子可真是够虎的。

金柯鹿道:“虽然只是一场误会,可我觉着他是一个诚善之人,我很喜欢。”

桃榆托着脸,笑得很开心。

遇事结识辩品性,他跟霍戍何曾不是因为一系棘手的事情而走到一起的。

“这比单单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要好太多了。”

“我是游族,居无定所,不太讲究这些,只要认定了一个人,追随他去天南海角也无妨。”

桃榆道:“你如此有心,阿良会感受得到的。”

两人正说着,霍戍他们回来了,于是默契的停了说谈,跑出去看事情处理的如何了。

“那边怎么样?”

“已经安排了。”

霍戍把山寨的情况同大家说了一声。

“那是好事儿啊,反正那边也有住所,直接分配人过去就行了,还用不着多费工夫建造住处。”

葛亮道:“到时候我过去就是了,咱还做邻村。”

霍戍眉心微动,葛亮过去他放心,倒是还真是有那么点意思。

“可以。”

“我会在分一半的仆户过去。”

这些人是霍戍一开始买来建设的,这边已经建造的差不多,后面要紧的就是开地,但是人手已经足够,草场那头也需要开地,分派一些过去也能尽可能快的把那边一并建设好。

还有就是那边原本是山寨,东南部其他的势力可能知道那边是寨子,如果人手不够的话,很容易受到袭击。

“我也过去吧。”

桃榆正乖乖坐在一旁听他们的安排,忽然听见金柯鹿道了一声。

他微微睁大眼睛:“你过去干嘛呀?”

“来者是客,你在这边的话,我们可以经常一起啊。”

桃榆冲他使了个眼色。

金柯鹿道:“反正有些人也不待见我,我不在他眼皮子底下,他也就省事儿咯。”

霍戍不好做出决断,于是看向了桃榆。

“哎呀,我说闹的,不是意气用事。我们一行人二十几个,在这边也住不下,要是安置下来还得重新建造住所。不是说了那边有现成的么,还有草场,我也好把马送过去养。”

霍戍见此,如果真是这样倒也好。

游族不仅精擅养马,他们要是过去住的话,也就不怕那边有人会来偷袭。

即便是敢来,那也讨不到什么好处。

而且林村到那边,他今天勘测过了,直径也就不过二十里路,之所以来去慢是要绕小路走。如果到时候打一条直路,骑马的话来去很快。

霍戍道:“若是半路你又要走了当如何。”

“我的哥夫,那你就去劝劝阿良,让他别再固执了。”

金柯鹿道:“他整日对阿守和颜悦色,对我就是板着张脸,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霍戍看了一眼一旁的霍守,发了话:“阿守,你近来少去找点文良。”

“啊?噢。”

霍守看着金柯鹿瘪了瘪嘴:

“要实在不行,村里还有不少青年,再重新挑一个吧。”

金柯鹿斜了霍守一眼:“咸吃萝卜淡操心。”

“啧,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昨天见村里是还有不少小白脸儿长得不错,哥夫,这要是看上了旁的你给不给做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