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肉骨樊笼 尾鱼 8064 字 27天前

这可是四楼啊!管她是行凶还是其它,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去死。

陈琮大叫了一声“小心”,疾冲上去,探身想捞。

当然是捞不着的,她落的速度太快了,不过陈琮很快就发现,她身上有绳子。

有一根速降绳,一头拴在室内,另一头应该通过环扣、系在她腰上,只不过戏服宽大、又有水袖遮盖,不易被察觉。

以这么快的速度索降,其实挺危险的,好在这是四楼,不算很高。

伴随着大小玻璃碎块的砸落声,她安全着陆,起身时,撤开身上环扣,又仰起头,似乎想看看有没有观众捧场。

高处的客房玻璃窗,像一块块温暖明亮的棋格,唯有那一处是暗的,窗上破了个狰狞的大洞,像吞风的大嘴,齿牙交错处探出一个人,正低头看她。

肖芥子满意地冲他眨了一下眼。

有人看就好。

一群土狗,还加强戒备,搞来一群废物安保,都不够她玩的。

陈琮看到,她迅速转身,奔进停车场,停车场里没什么人,即便有,估计也被这变故惊呆了。

她跑得飞快,在车辆间迅速穿梭,水粉色的戏服迎风张起,鼓胀欲飘,突然间,应该是她解了系扣,那件戏服离了身,水袖大张着被夜风兜展开来,倒飞着飘起,像一片绮丽又惊悚的鬼魂。

小面包车急速启动,伴着刺耳的车皮声,猛转突窜,直直冲出了停车场。

***

陈琮回过头来。

417门口乃至门廊里,已经站满了人,有追他的保安,有梁世龙,有马修远,有很多没见过的高矮胖瘦,想必看不见的走廊里,还有更多。

当然,也少不了那位裹着浴袍、头发都没抹干的货。其他人脸上,是一色的震惊和悚惧,唯有他,拈着那副精致的金丝框眼镜,笑得眼睛都看不着了,还试图跟左右互动:“哎,你看,那个红蜡烛,老吓人了。”

红蜡烛?

陈琮这才注意到,不远处有一张大床。

大床床头,各有床头柜,每个床头柜上,都立了一根燃着的大红蜡烛,陈琮踹门而入时,感觉到有“烛光摇曳”,就是因为这蜡烛。只不过靠近破窗处的那一根,已经被突入的冷风给吹灭了,另一根也好不了多少,橘红色的焰头颤颤巍巍、跳闪不定。

床上躺了个白发老头,姿势可谓安详,被子整整齐齐地盖至胸口,两条手臂搭在被面上,近乎优雅地交叠放置。

看不清脸,因为有个手机,以额头和鼻尖为支点,很正地摆在他的脸上。

不过,手机在微微起伏,这位寿爷,还是在喘气的。

陈琮迎着各色目光,反而平静下来,他说:“你们都看到了啊,这事跟我没关系。”

其他人不好说,但紧追着他的那几个安保、乃至随后而来的梁世龙,应该都看到了那个戏装女人坠楼的场景。

而更多的人可以为他证明,他一路被穷追猛打着上来,根本没时间布置这屋里的一切。

不过,好像没什么人在意他,片刻之前,他还是全楼追打的焦点,现在,似乎无关紧要。

陈琮直觉,一定是发生了什么颠覆性的大事,连刚被他猛踹了一脚的梁世龙,都完全顾不上他了。

***

梁世龙僵立在门口,连身后有人搡到了他,都没察觉。

他接住梁婵之后,就紧追上来,恰好看到那女人微微一笑、后仰着撞碎玻璃坠楼。

三老之外,他算是说话小有威信的,这时候,也该当出来主持大局,但仿佛有小鬼抱腿,他迈不了步,心仿佛跳在嗓子眼,阻了他进气呼气。

这个女人,这套扮相,乃至这个坠下的姿势,他都……见过的。

马修远向他使眼色:“龙哥,哎,龙哥?”

梁世龙浑身一震,反应过来,不好跟会员发火,先冲安保撒气:“看什么看?谁让你离岗了?花钱是请你来看热闹的?”

几个安保反应过来,看看陈琮又看看破窗,知道这事已经不归自己管了,赶紧撤退。

梁世龙一开腔,马修远就接上了,他满脸堆笑着往外撵人:“那个……大家也别在这站着了,影响我们工作,事情挺突然的,调查清楚之后,会出个说明,那什么,福婆来了吗?去催一下。”

梁世龙大步进屋,顺手揿亮了灯。

陈琮的眼睛适应了烛火的亮度,乍见亮灯,反觉得刺眼,他下意识闭眼,再睁眼时,看到梁世龙伸手去拿寿爷脸上的手机,脱口说了句:“我建议你别动。”

梁世龙手上一顿,瞥了眼陈琮,语意不善:“你什么意思?”

陈琮示意周围:“你不觉得这布置是有用意的吗?我要是你,至少先观察一下,或者拍下来。”

话是没错,但因为是陈琮说出来的,梁世龙没给他眼神。

他环视床上,先伸手去探寿爷颈侧,发觉脉息正常,稍稍放心了些,又试着拿起手机。

陈琮屏息旁观:还以为手机拿开,会是什么骇人场面,还好。

寿爷长得慈眉善目,尤其是两撮倒八字形状的白眉毛,梢处拗弯,几乎下挂到满是皱纹的眼角,跟年画上的老寿星颇有几分神似。

梁世龙轻推了他一下:“寿叔?”

没反应,唇角依旧微扬,睡得很是甜香。

梁世龙的面色反而更凝重了,他舔了舔嘴唇,又抬头去看破窗,然后朝外吩咐:“让李二钻过来,看看这窗。”

巧了,李二钻就在走廊里,就是人太多,还没能挨到门边,马修远赶紧向他招手,又努力拨开人群,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拉进屋。

这是个清瘦的中年男人,看着儒雅,外形却有点颓,腮上冒满胡茬,头发也长得盖了眼。

他一进来,陈琮就知道,他为什么叫“李二钻”了。

他的身上,戴了两颗大钻。

一颗是钻戒,爪镶,戴左手无名指,目测至少5克拉,标准圆钻琢形,钻石有强而柔和的火彩,这种琢形,一颗上琢出57个刻面,本就是为了让钻石能反射最大量的光线,即俗称的“闪瞎狗眼”。

这么大一颗,市场价至少60万起,成色好点的,几百万都打不住,陈琮感慨,李二钻这是赶上好时候了,换了他爸被锤子敲头那年代,抢劫的能把这只手都给剁走。

另一颗是粉钻,大概2克拉左右,耳钉,戴在右耳耳垂。

天然粉钻不易得,别看这颗小,价格怕是200万都不止。

两颗钻加身,再不起眼的人都流光溢彩,不夸张地说:他一扬手,指上生眩光,一偏脑袋,耳畔起虹彩。

李二钻走到窗前,迎着风捡起一块碎玻璃,俄顷点头:“是被破坏过。”

“用的金刚石?”

金刚石是钻石的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