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化田看着满桌酒肉咽了口唾沫,对李幼白亲自为自己倒酒很是意外,毕竟女子请吃酒已是少数中的少数,出于礼节,当代女子是不可能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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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样貌娇柔温婉动人,实则内心豪迈开朗如那女中丈夫,不拘小节。
氛围是愈加融洽随意,雨化田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夹了块烤猪肉塞进嘴里,又饮了口美酒,舒适的吐了口酒气后略带不屑的语调笑笑。
“劳什子劳其筋骨,写出这种文章的人让他下地种几年田就老实了...”
雨化田咽下烤肉,又夹起一块烧鸭,沉声说:“像我这样满是债务的书生比比皆是,但考上还是有点盼头的,可老百姓的盼头又在哪里,大家都不求发财,只是想讨口吃的就已经拼尽全力!”
红袖听得一知半解,根本插不上嘴,只能坐在小姐身边帮其倒酒夹菜,深知小姐喜爱茴香豆,当即夹起一颗放进她嘴里。
李幼白嚼着豆子深以为然,古书上多有什么卖妻卖儿卖女换点粮食温饱,实则真正闹灾的时候,妻儿女就是口粮不知道能吃多久了都。
也只有抱着一丝侥幸想东山再起的人才会把家人卖掉换点微薄收入,好用钱财开路而已。
“不说这些丧气话,今日与雨公子一见如故甚是欢喜,若有机会日后介绍小女子另一朋友与之结识,他能助你一臂之力。”
“李姑娘乃女中豪杰,小生称不上公子,就一落魄读书人而已,就先谢过李姑娘的好意了。”
雨化田和龙鸣雨极为不同,但是在李幼白看来,两人都能与自己做很好的朋友,毕竟自己的灵魂始终是个男人,哪怕几十年过去,与女子相处起来还是有些放不开,但对男子的话她可就轻车熟路得多了。
酒过三巡,哪怕并不熟悉的人也能称兄道弟。
李幼白微醉,讲述自己多年的所见所闻,包括前朝大灾,余正之死,义军起义,无名城战事等等容易催人泪下。
雨化田出身贫农,直说家中剩余一老母,他还爱上了一清倌女子,多年来不只有在读书,还花费心思赚钱想替对方赎身,早已放下读书人身段,只要能赚钱他通通都做,甚至私底下还写春色文集私底贩卖。
两个时辰后雨化田事先醉倒趴在木桌上呼呼大睡口水直流,李幼白摇头晃脑瘫坐在椅子上,“想不到他这么能喝,要不是自己会内功恐怕还真喝不过。”
男人的好胜心总是莫名其妙,今日让李幼白小小体验了一把当半个男人的感觉,虽说内功作弊,但那也是自己的本事。
“小姐,这下我们怎么办?”
李幼白丹田运气提神强脑,勉强能够压下酒精带来的醉意,内功不是万能的,酒精直达中枢神经,仅靠内气不可能把醉意全部消除。
“酒桌上的话当不得真,中州城那么大,今天分别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到了。”
李幼白口吐幽兰,与雨化田一见如故,心底是想拉对方一把的,只不过眼下她的身份和能力并不足以做到,思来想去,她让红袖把纸卷全都塞进雨化田的衣怀里。
这些东西不是钱财可胜似钱财,雨化田若是不傻是能够运作一下的,送佛可以送到西,但是帮人不能帮到底。
“就这样了,我们走吧。”
“小姐,我扶你回去。”
红袖说着上前搭手扶住李幼白,让小姐整个身子靠在自己身上,肉肉软软的,让她回想到多日前小姐坦诚相待的样子,撩人万分。
“这酒后劲有点大,怕是不好回苏家了,今日作罢,找个酒楼休息吧。”李幼白强撑着紧咬白牙,双目紧闭好看的细眉蹙起,有种难耐的美意。
红袖干脆就地询问店家,要了个安静的房间扶着小姐进去,都是在城里,治安极好不怕江湖贼人惦记。
好不容易把小姐送到床上躺下,红袖刚想去讨要些热水帮小姐擦擦脸,再要些醒酒茶,却不料被小姐拉住了。
“白娘别走好吗,我真的很想你...”
红袖回过头去,就见到小姐闭着眼帘,脸上一副哀伤之色,声音都微微发颤了,好似下一刻就要哭出来似的,红袖从未见过小姐如此模样。
在她认知里,小姐一直都是大智在怀,超尘脱俗的存在,如此柔弱的悲伤的一面,她是头一回看到。
红袖折身回去侧躺下来,把小姐的身子抱在怀里,心底对名叫白娘的人有些妒忌,可听名字心想是个女子,又安下心,伸手轻拍小姐背心。
“我在这里,好好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