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祭者之章(六)(2 / 2)

纣临 三天两觉 9111 字 9个月前

本着这样的想法,我走出了那个公厕。

看天色,这会儿还是清晨,我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应该是因为昨晚的天气太冷,走投无路才到厕所里过夜,可惜他还是被“冻死”了,要不然也不会有我“借尸还魂”的这一出。

其实那公厕里面也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因为这是个公园里的厕所,入口采取哪种T字形分隔加外墙虚掩的设计,根本没有门,冷风嗖嗖地就往里灌。

我出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泥土地上把脚上的污水蹭干,湿着脚只会让自己更冷。

随后我就开始在附近翻垃圾桶,并成功找到了几块破布把自己的脚包了起来,还给自己弄了两个“袖子”。

在翻垃圾的过程中我看到不少吃了一半的食物,虽然有些还包裹在包装纸里,但我考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吃。

垃圾桶里细菌实在太多了,就算那些食物上包着纸,我也不能冒险;毕竟我现在只是饿而已,饿是可以靠自己坚持的,但要是吃坏肚子引发炎症或内科病,就必须要医疗支持了。

弄“衣物”没有花去我太多时间,大约半小时后,我就走出了公园,准备去“要饭”。

当我路过公园外的一条小巷时,有几个围着铁桶在烤火的家伙突然跟我搭话,我转头看去,发现他们也都是一身破衣烂衫的打扮,不过他们穿得比我可厚实多了,至少那都是真正的衣服。

我本来以为这几个人是在表示友善,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他们中为首的那个用嘲讽的语气对我说:“你的‘新衣服’还挺潮嘛,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你这身旧的打扮。”说完他就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那件破风衣,还哈哈大笑,他身旁的两个家伙也跟着他一起笑了起来。

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三个家伙昨晚打劫了“我”,他们把我这个身体的前主人打了一顿、并抢走了他的外套和鞋子,导致他最终冻死在了公园的厕所里。

所以说,“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这句话还真是有点道理的,哪怕是流浪汉这行也不例外。

片刻后,我走开了。

我并没有理他们,也没有要去报复他们的意愿。

他们这种人,不值得我去记住。

终有一天,他们会在一个肮脏不堪的窝棚里,在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个啥的疾病折磨下,痛苦的、孤独的、无助的死去。

我没必要特意去对他们做些什么。

有些人活着,便有希望,还有些人只有死了,才能得到解脱。

对于这种甘于堕落沉沦、慢慢腐朽的人,由他们去,便已经是种惩罚了。

……

中午,气温有所回升,在阳光下坐着,虽然还是冷,但基本可以忍受。

这个身体很虚弱,即使我自认意志力算是坚强的,但也没有体力再走动了。

我需要吃东西,补充身体的热量,要不然等太阳落山,我可能又要死一回……

当然,我也有后备计划:实在不行了,我就找一家连锁快餐店,冲进去、翻过柜台,抓一把吃的先塞嘴里,然后边嚼边冲到街上,找一辆警车,在店员追出来抽我之前趴到警车的引擎盖儿上束手就擒……如果这计划顺利,那我今晚睡觉的地方也有着落了。

不过这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可能的话我还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的。

我的运气不错,下午一点左右,有个小伙子走到我面前,递给了我一个新买的热狗。

我可是蹲这儿看半天了,他和他那几个狐朋狗友们在远处指着我笑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他们可能是想搞什么恶作剧。

果然,我打开热狗瞄了一眼,发现里面挤了大量的黄芥末,但我还是假装没看见,浅浅地咬了一口,然后摆出一副辣的要死的样子,流着眼泪做出很夸张的反应。

那些年轻人看到我的反应后在街对面哈哈大笑,乐得前仰后合。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也就离去了。

看起来我穿越后来到的这个宇宙和我原来所在的地方至少在一点上是相同的——社会上的傻逼够用。

这是好事儿。

待他们离开,我也停止了表演,跑到附近的喷泉喝了几口水,然后把热狗里的芥末都巴拉掉,就着喷泉水慢慢地吃,吃到最后我还留了一小块面包,小心翼翼地用包装纸重新包好,放进了裤子口袋。

这一顿也算是高热量食物了,有了这顿垫底,撑到明天也不成问题,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御寒问题和睡觉的地方。

总觉得……我好像是在进行某种求生活动,讽刺的是,如果我是在荒野里求生,我几乎可以随意取用周围所有的东西,但在都市这样一个资源无比丰沛甚至存在着大量浪费的地方,我反而有很多的限制。

……

下午,我拿着一个捡来的空罐子问路人要“零钱”,或许是我身上那飘逸的破布造型给自己加了分,到傍晚时分,收获还真不错,总共要到了十一块钱。

话说……这个宇宙的货币缩写是RMB,让我感觉挺有槽点的,而其购买力也和我认知中的RMB差不多。

傍晚,我用手头的十块钱去买了把最便宜的一次性雨伞,然后我就等到天黑,趁着夜色,摸进了一个安保非常差的小区,找到了一个旧衣捐助箱,把伞柄的末端伸进去钩衣服。

这些衣服应该是要送到“贫困地区”的人手里去的,但考虑到我现在也很贫困,且快要冻死了,我估计也没人会跟我计较我省掉了其中的几个流程吧;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再买张机票飞到贫困地区去,然后走正规渠道领取好了。

就这样,我迅速弄出来两件毛衣和一件外套,并在被人发现前见好就收、拿着衣服离开了。

我到一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把衣服套上,然后用最后的一块钱,进了一个街边的公厕。

这地方我白天时就猫好了,它是那种自助式的设计,像电话亭一样,一排共有五个,投一块钱就能开门进去,并可在投币口那儿领到两张草纸,至于使用时间……不限。

投币开门后我心中一喜,因为我发现里面装了马桶而不是蹲便,这就意味着我可以坐着过夜,而不是叉开腿窝在角落里。

我走进去,坐下,关上了门,开始吃我白天剩下的那一点点面包。

别看这厕所地方小,但是该有的都有,在那门的背面还有一个简易的洗手台,带镜子的那种;到底也是比我本来的宇宙领先个小两百年的地方,这些民用设施的确有进步。

吃完面包后,我就用在垃圾堆里捡来的一块碎灯管玻璃,就着厕所里的洗手乳液,把自己的胡子给刮了,至于头发……我想了想,也给剃了;虽然留着头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御寒,但这形象实在太差,会妨碍我出入各种场合,且容易滋生很多细菌,还不如剃个寸头,实在冷就找点东西做成帽子或者缠在头上就行。

接着,我就在这自助厕所里“洗了个澡”。

当然了,那洗手台里的水流不大,也没有莲蓬头,所以我不可能淋浴;我的洗法是……把自己身上那件T恤先脱下来在水里揉搓干净,当湿毛巾用,然后挤上洗手液,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一遍,再用T恤拧出的清水一点点冲干净。

这个过程花了很久,毕竟空间狭小,而且这地方本来也不是设计来给人洗澡用的。好在这里面还挺暖和,而且冷水澡越洗身上越热。

大致洗了一遍后,我一边拧T恤一边擦身体,然后用烘手机的热风把T恤快速弄干,同时也以几个别扭的姿势尽量烘了烘自己,最后再穿上了那些挂在旁边的干衣服。

这些全弄完,我也累得不行了,就这么坐在马桶上睡着了。

这就是我在穿越后的世界过的第一天,我想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一天,因为第一步永远是最难的。在这之后,我遇到的下一个难关是“找鞋子”,再往后……其实也没有多难了。

因为我把自己收拾得干净了许多,脚上有鞋、身上的旧衣服也不算多破,所以我走在路上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像流浪汉了。这样,晚上我就可以去有着中央空调的地铁站过夜,不用再担心会挨冻。

白天,我去捡破烂卖钱,偶尔还可以打到零工,比如给人搬个东西、铲个雪什么的;身上若是脏了臭了,我就去“一块钱厕所”里洗澡……当然,后来我就能买得起肥皂和毛巾了。

待天气转暖,我的日子也越来越轻松,因为夏天的衣服比较便宜,我攒的钱也足够买到廉价的T恤和中裤。换上了新衣服,让我看起来完全不像露宿街头之人,于是我就开始冒充大学生,做一些帮人刷油漆和修屋顶之类的“暑期打工”。

是的,我是可以冒充学生的,我现在这个身体其实比我本人还要年轻个一两岁,再加上老外有很多大学生脸长得跟四十岁似的,冒充起来毫无难度。

另外,这个宇宙的语言主要是汉语和英语,不管什么肤色的人都会说这两种话,这也让我的日常生活降了不少难度,毕竟我的英语有点差……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知不觉,我来到这个宇宙已经一年。

一年前,我从一个公厕里醒来,濒临冻饿而死;而一年后,我已经住进了一所廉价的合租公寓,衣食住行都有了保障。

我还以“失忆”为由去联邦政府补了个公民ID,由于他们也的确查不到我这张脸以前的资料,我还能自己取名儿,于是我给自己弄了个名字叫“约翰·史密斯”,也算是获得了一个合法身份。

到这个阶段,我已算稳定地生存下来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抉择的时候,在这另一个宇宙的“第二次人生”,我是要平静安稳地度过,还是做些别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