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鼎元像是看出季迁的想法,“你是想问我为什么对周稷态度那么好?其实他跟他妈妈没有什么对不起我家的,至少比我爸体面,也就是我爸,他觉得我和我妈是他一生的污点,前些年我妈去世,现在就剩我了,在他心目中我就是一事无成,一无是处,跟周稷没法比。”
周鼎元咧嘴笑了笑,他没心没肺得有些勉强,“不过,确实是这样,既然他这么想,那我就是没出息,他改变不了我是他儿子的事实。”
在周稷面前,周鼎元的自卑无所遁形,他只能嬉皮笑脸对待,他先承认他自己的无能,旁人的抨击就显得没那么刺耳了。
季迁默默听着,他理解周鼎元的想法,但无法共情,因为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拥有着最顶级的资源,他看任何人都是俯视,在他的字典里,从来都没有自卑二字。
就算周鼎元以自嘲的口味说了那么多,表现得有多么的不在乎,在季迁眼里都是掩耳盗铃的逞强,真要不在乎,就不会怏怏不乐一下午,就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跟自己这个陌生人倾诉。
“周鼎元,你算不上一无是处。”
周鼎元张了张嘴,一脸诧异地看着季迁,好半天才回过神,“听着不像是夸我的话。”
周鼎元还会在意他妈妈和外婆留下的花,还会给人小孩缝裤子,还会跟这条街上的老人聊天,还会收留自己。
这种人活得最辛苦了,做不到彻彻底底地放弃自己,但又没有能让他提起精神的目标。
“你这么在乎你妈妈留下来的花,肯定也在乎这间铺子,把你妈妈交给你的手艺发扬光大说不上,至少在这个领域做到你自己的极致吧。”
周鼎元也不是没想过,他十几岁的时候,正是铺子生意最好的时候,特别是夏天,来找他妈妈做衣服的人都是排着队的。
不过这些年互联网的发展对他们这样的铺子造成了重创,加上这条街上的年轻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谁来找他做衣服?自己能混口饭吃已经是极限,他都不奢望别的。
“你有什么高见啊?”
季迁薄唇轻启,“给我买部手机。”
“啧。”周鼎元觉得自己真是记吃不记打,他怎么记不住季迁嘴里憋不出来好屁呢,天天上一当,当当都一样,他还是会对季迁有所期待,“你说这么多,结果还是为了从我这儿骗部手机。”
季迁面不改色,他是真的需要一部手机,据他观察,这个世界的人几乎离不开手机,他很需要靠着手机拉近和这个世界的距离。
周鼎元抱着兰花就往楼下走,嘴里骂骂咧咧的,“神经。”
季迁见周鼎元恢复了平日的模样,跟在他身后继续道:“碗筷还没有洗。”
周鼎元绷不住了,猛地定在原地,“你有没有病啊?你成天不是让我给你买手机,就是让我洗碗,合着你来我这儿是来当少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