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孩子要么在恐惧中死亡,要么受到感染,不治而死。
那些猪狗得感谢文明社会。
放在古代,干这种事的得千刀万剐。
在《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人命》中出现有这么一条:“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明律·刑律·人命》:“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因为它违反天理,灭绝人性。
在所有犯罪中,贩卖儿童是最丧心病狂的犯罪之一。
它活生生将一个家庭拆散。
骨肉分离,让无数父母度日如年。
最后在对孩子的苦苦思念中离开人世。
贩卖就算了,还对孩子用那种惨绝人寰的手段。
没遇见就算了。
遇上了,他就得死。
我也不在乎多一条人命了。
老三也生气,不能说生气吧,就是难受。
那种感觉,身临其境才知道。
就是恶心,膈应,反胃。
他狠声道:“支持,非做了他不可,连他儿子也做了,草!”
我坐在广场等了一会,王祖宇就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大行李袋。
他走近之后,得意的拍了拍行李袋,发出哗啦的金属碰撞声。
然后把包放地上,拉开拉链。
一袋子几十公分长的砍刀,全是开过刃的,有20多把。
接着他拿出一件皮衣,给我披上。
“穿着吧山哥,这里不比朋城,夜里凉。”
我心头一热:“有心了。”
“顺带手的事。”
老三眉头一皱:“这衣服是?”
“应该就是陈栋梁的,我在他卧室顺的,诺,还有这些,我上交。”
王祖宇又拿出一个红色塑料袋。
里头是一袋子的现金。
大小面额的都有。
看着大约有个两三万。
这小子说,他摸到了陈栋梁的老巢,把藏在KTV楼梯间的砍刀都给偷了。
还去KTV楼上,陈栋梁的住处,把衣服和钱也偷了。
这样的话,更能掩人耳目。
不能搞得只偷砍刀,那样陈栋梁会警觉,觉得有人要对付他,他会提高防备。
又偷钱,又偷砍刀。
人家就会觉得,来的贼主要想偷钱,顺带偷了刀。
就不会加强防备。
后期我们要办陈栋梁,就会少很多阻力。
为了加强蒙蔽性。
王祖宇还偷了库房里备用的话筒。
还有陈栋梁住处女人的丝袜、X罩什么的。
老三拿出丝袜看看,长长的嘶了一声:“你偷话筒那些,哥倒是能理解。
你偷这些玩意,你特码的啥意思?”
王祖宇把丝袜拿回来,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嘿嘿笑道:“贼也有生活的嘛。
让陈栋梁觉得,遇上的是个生活化,活生生的贼。
这样他才不会防备有人偷袭他。
这东西小弟留着有用的,你别管了。
对了,我带你们去开个房间休息吧。
老在广场坐着也不是事儿。”
王祖宇很巧妙的岔开了话题,带着我们往另一条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