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世虽然是皇帝,但也没过过几天舒服日子。他母妃只是个没什么背景的小才人,所以他们母子在宫里也没什么存在感。再加上他出生之前自己的朝廷就已经开始衰败了,所以宫里的吃穿用度也就那样。他成年后被随意封了个藩王,但他的封地早就被敌国占领完了,所以他和他的兄弟们也只是在京城混吃等死。最后,敌军兵临城下了,他的父皇就急匆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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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急匆匆传位给他,让他顶锅,自己则带着爱妃和心爱的儿子从地道跑了。
林煜也挺憋屈,一共当了三天皇帝,还得顶一个亡国之君的骂名。城破的时候,他其实也有点纠结是投降还是死战,毕竟太上皇都丢下皇位跑路了,自己好像也没必要太注重气节,当个安乐侯或者归命伯,似乎也还行。最后还是身边的大太监告诉他敌国的皇帝好男风,林煜才咬了咬牙自己抹脖子的。
嗯,无论是上辈子还是现在,林煜都对自己的长相挺满意的。上辈子林煜长得像自己母妃,偏柔美,所以他听到敌国皇帝好男风之后才急了。而这辈子,林煜虽然还没照过镜子,但凭着感觉,这具身体很年轻有活力,长相也应该阳光帅气。记忆中,原身在学校里打篮球的时候,还是挺能吸引女同学围观的。
所以啊,这个世界真还挺不错。虽然当不了皇帝,而且这个世界的法律连纳妾都不允许,但林煜还挺喜欢这里的。不用担心什么时候会国破家亡,不用和一大堆异母兄弟勾心斗角,也不用成日听母妃抱怨自己为何不得皇帝宠爱。林煜喜欢这个世界。
呃...不对,林煜喜欢这个世界,剧组盒饭除外。
林煜看旁边人还都吃得挺香的,而且他确实挺饿,所以他很放心地往嘴里扒拉了一大口饭,用力得咬了下去,然后,他的牙就被硌到了。嗯,新身体肌肉挺发达,咬肌也发达,这一口咬下去,林煜立刻觉得嘴里一股咸腥味弥漫开来,这是直接被硌得牙龈出血了。
林煜把这口带血的米饭吐到了饭盒盖上,用筷子把米饭扒拉散,嗯,一口饭里至少七八粒小石子。最大的有玉米粒那么大,最小的也有饭粒这么大。林煜再细细地看了看饭盒里剩下的饭,嗯,石子散布得很均匀,这饭是彻底没法吃了。
其实剧组的盒饭倒也没这么差,纯粹是巧合了。饭是整桶运过来现盛的,而今天送饭来的时候三轮车一颠,把饭桶盖子颠掉了,正巧又经过一个民国戏剧组在拍爆破戏,就有不少石子飞进了饭桶里。然后,群头刘明远照顾林煜,最先给他分饭,他分到的,自然就是上层那些混了石子的饭。
林煜看了一圈,饭桶已经见底了,刘明远也不在,于是他只好放弃重新打一份饭地念头,认真地挑起了饭里的小石子。
“有了点名气,还把自己当人物了。告诉他,请假了就别再来了,以后他也别想再演我的戏!”
秦正愤怒得挂断电话,腾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抬手想拍一巴掌监视器泄愤,想了想这玩意儿的价格之后还是忍住了,握拳砸在了自己另一只手的手心。
“还说什么不想演配角,哼,挺好的角色,我还不想给你呢。你不演,有的是人想演!”
秦正走出遮阳棚,冬日正午的阳光也是有些刺目的。他眯了眯眼,重新聚焦之后的目光正好看到一个穿着群演衣服,在数饭粒玩的少年。那少年身上自带一股惆怅,在一众狼吞虎咽的群演堆里,就像往大米饭里扔了一粒金豆子那么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