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拎出来,都是当年响当当人物。
雷霸龙.詹姆士绰号叫King,也就是不夜城雇佣兵皇帝的意思。
最巅峰时组建起豪华三巨头,两次强冲市政中心三木集团大楼,
吓得当时集团总裁躲去了东洋。
高比.拜仁也很厉害,一手蝴蝶穿花步独步江湖。
单枪匹马迎战ECPD大部队,硬生生干掉81个,
差点达成震古烁今的百人斩成就。
还有卡梅隆.安瑟尼,
在纪念公园当着几万人面,狠揍了市长和几名公司高管,
完事后且战且退,成功逃脱。
据说这位大佬特别有善心,经常自掏腰包为穷人治病。”
说到这里,
阿芙拉眼神里跳跃出兴奋:“最重要的是,他们全在逐浪留下了自己的酒。
不单单是以自己名字命名,配料也能按照自己喜好搭配。
想想看,
后辈们喝着你的酒,畅谈你曾在不夜城做下的种种壮举,
简直就像被写进历史书一样。
对普通人来说,这已经算最高荣耀了。
我以前就想去逐浪看看,可惜一直没机会。”
“是见你年纪太小,不让进去吧。”
秦诺撇去一眼,语气平静道。
“呃,有那方面原因吧。”
阿芙拉面色微微一红,待看见他面无表情,
愕然不解道:“沙福林,你难道不兴奋吗?
任何一位佣兵,都希望成为不夜城传奇吧。”
我怎么兴奋得起来?
你讲得人名、事迹太出戏了好伐。
秦诺不方便透露真实缘由,只好换个说法搪塞道:
“一,我不喝酒,
所以留下自己的酒,对我吸引不大。
二,但凡成传奇,大多命不长,
如果有选择,谁不愿意活。”
“是么,我瞧你昨天做派不像啊。”
阿芙拉努努嘴,不置可否:
“哪有新人佣兵上来就敢单骑打穿血手帮据点,
取下鬼影帮若头脑袋。
以你这势头,
估计要不了多久不夜城就没对手了。”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大概是感觉到话题氛围不对,
阿芙拉眼珠子转了转,沉吟片刻道:
“沙福林,假如,我是说假如啊。
你真成了不夜城传奇,会在逐浪留什么酒?”
“唔...牛奶吧,顶多加俩冰块。”
“牛,牛奶?”
“对啊,牛奶可以明目,多喝开车更稳。
就像这样。”
秦诺说话间猛地狂打方向盘,
让卷贝舞舞做出左右双甩尾的特技动作,
险之又险避一辆迎面撞来的黑色跑车。
哐啷——
剧烈碰撞响起,栏杆应声而断。
“去那边躲起来。”
秦诺让阿芙拉离开卷贝舞舞。
这辆塑料小车抗击打能力约等于零,
猫在里面不如钻垃圾桶。
而自己则戴上一副墨镜,手握白百合之吻上前解围。
因为他发现跑车内蹿出身影非常熟悉,
身高腿长、肤色冷白,
不正是临时合作伙伴秋嘛。
但状态瞧着不大对劲,
脚步趔趄飘忽,仿佛喝多了一样。
十几辆摩托紧随而至,
近二十名戴着头盔、身穿皮夹克,
刻有鬼影帮纹身的帮派分子,从座垫跃下。
呼喝声中,
他们以极快速度闪向秋,
亮出的螳螂刀、武士刀,俨然要将目标当街斩于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