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聚会偶遇(1 / 2)

虽然误国的女色暂时回去了,楚戈的码字时间倒也不宽裕。

因为要做的事情变多了。

跑步俯卧撑什么的,依然在做,这是根本体质,不说要练得多完美,总之一身赘肉连跑步都气喘说要修行练功那肯定是搞笑。

早晚各一次打坐,现在的打坐不仅仅是运转周天了,而是合着金钟罩的运功方向去走,也是在练金钟罩,这用专业些的说法就是以金钟罩为根本法了。

想到这个还有点泪流满面,怎么不知不觉就变成这画风了?

还好自己没设定这玩意要童子功……楚戈历来觉得童子功这种设定不科学……算不算失元阳?不是一样的吗?怎么那事一做就不行了?

没道理嘛对不对。

除了功法运转之外,还要锻魂,不能被人简简单单一个控心就给别人当狗了不是?不说这么严重的,楚戈也不想自己心里在想什么都被人读个一干二净,那可不是什么好感受。

这打坐的时间也就比之前加长了一倍有余。

除此之外还要练身法,你也不能光挨打不是?起码见势不对要能跑得掉。

身法短期内练的是小巧腾挪之术,倒是不需要户外练习,室内就可以。东西到处堆得拥挤?那更好,要的就是在复杂的空间里闲庭信步。

楚戈漫步在屋里,一身睡衣都感到有种潇洒闲适冯虚御风的味儿……他觉得自己这画风更怪异了。

踏着凌波微步,然后狂吼一声金钟罩,这是什么裁剪拼接出来的画风?

楚戈甚至都不去想以后练攻击性的手段要怎么合适了,反而在想拼接哪种进来比较生草……

林林总总各项锻炼加起来也需要三小时左右,虽然没有以前上班兼职耗费的时间那么多,但这个好像是练到后面就越来越久的。到了秋无际那份上,随便一个闭关打坐就按月甚至按年算,到时候还怎么码字?

算了,那大概也是练几十年之后才会有的变化,至少写这一本书的时间之内还不可能到这程度,应该问题不大。

相反随着练功,精神越来越好,码字越来越顺,反而提高了效率。

以前万更叫破纪录,现在叫常规。

一边练功一边码字,日子很快就过了两天,秋无际还没回来,同学聚会倒是来了。

楚戈整理衣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恍惚觉得这人有点不认识了。

人依然那么帅……嗯……

就是精气神好了太多太多,身形挺拔,眼神也明亮。

如果当初相亲的时候就是这个精气神,顾若言的反应是不是会不一样?管它呢,想这个干嘛,带来这一切的,是秋无际。

……

“诶?大作家来得这么早啊。”

聚会订的酒店还算不错,可惜老洪订得晚了,只订到了大厅的桌。

参加聚会的人不多,好歹也有个两桌,包厢也不太好搞,大厅就大厅呗大家也无所谓。

找到自己的桌,老洪已经在了,还带着老婆——因为她老婆也是大家的同学。时间略早,只到了小半人,看着楚戈都在夸:“草,越来越帅了,当年怎么看不出来?”

楚戈抹了把头发:“男人越老越有味。当年没泡我的是不是很后悔?”

“滚吧你。”老洪笑道:“当年你太独——其实现在也很独,反正大把活动不参加,篮球足球不见玩,一天天的不是泡在网吧就是躲宿舍看小说,跟查无此人似的,谁泡你?”

另有人笑:“作家嘛,是这样的。”

大家便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