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优点缺点都非常突出(1 / 2)

秦省D市。

某住宅小区,一对年近六十的夫妇正在吵架。

妇人指着男人的鼻子骂道:“你说你这个当爸的有什么用?还教育局领导呢,就任由自己的儿子去那山旮旯的地方工作,现在都三十好几了,还没娶老婆,你不嫌丢人啊?”

一提起这事,男人的火气就直冲脑壳,喷道:“你还好意思提这个?儿子为什么三十好几了还没娶老婆,你心里一点数都没有吗?

当年我就警告过你,让你不要擅自插手儿子的感情问题,你不听,还瞒着我偷偷去见了人家姑娘,硬生生的把人家姑娘给逼走。

如果不是你胡乱插手,我孙子估计都要上初中了。”

“这能怪我?”

妇人气冲冲的说道:“要怪也只能怪那女的家境太差了,我儿子要是把她娶回来,那得背负多重的负担,你难道不晓得吗?”

男人冷笑道:“真是头发长见识短,就算有负担,那也只是暂时的,过上几年日子也就缓过来了。

可你自以为是,以母亲的身份硬生生把人家姑娘给逼走,你就不想想你儿子是什么性格,要是他选择一辈子不结婚,那你就是我厉家的罪人了。”

妇人闻言就像被扼住了脖子,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实在是男人这句话说中了她的心事。

她当时只想着把那女人给赶走,不让她拖累自己的儿子,那个时候她真的没想到儿子性格会如此倔强。

从她成功把那女人给赶走后,她的儿子就锁上了心门,无论她给他介绍多少对象,他都无动于衷。

这一转眼,儿子都36岁了,妇人要说心里不着急,那是不可能的。

而且,出了那事后,儿子对她的态度也变了,甚至主动申请调到那种山旮旯的地方工作,就是为了远离她。

这十多年过去,要说妇人心里没点后悔,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可以重来,她仍然不会同意儿子娶那个女人,但她绝对不会再硬生生的把人逼走,而是会想其他办法拆散他们。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妇人收起怒火,脸色难看的说道:“你现在说这些话也于事无补了,反正我现在说什么他是听不进去了,你说的话他还能听得进一些,你还是想办法劝劝他吧,总不能为了跟我赌一口气就真的一辈子打光棍吧?”

男人想起他那个性格倔强的儿子,也是头痛不已。

就在此时,男人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发现是来自桂省的陌生电话,以为是骚扰电话,便直接把电话给挂掉了。

很快,手机再次响了起来,男人见还是刚才那个陌生电话打来的,便知道这不是骚扰电话。

于是,他没有再挂电话,而是选择了接通。

“喂,你好!”

“你好,请问是厉局长吗?”

“我是厉昌义,请问你是哪位?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叫江枫,是来自幸福婚介所的媒人,冒昧给厉局你打电话,主要是想跟你谈谈你儿子的婚姻大事。”

厉昌义闻言不由得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打开手机的免提,说道:“江媒人是吧,你的意思是想给我儿子介绍对象?”

刘芳听得精神一振,她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儿子的终身大事了。

江枫道:“是的,我这里有个不错的姑娘,想介绍给你儿子,不知道你儿子有没有结婚的打算?”

厉昌义连忙说道:“我儿子当然有结婚的打算,江媒人你能跟我说说这姑娘的情况吗?”

江枫笑道:“当然可以,或许厉局长你还认识这姑娘呢!”

厉昌义惊讶道:“是我认识的人?她叫什么名字?”

江枫道:“她叫苏雪茹,是你们D市X县人,不知道厉局长你对这个名字还有没有印象?”

厉昌义瞬间脱口而出道:“苏雪茹,是当年以全市最高分考上华清大学的那位同学吗?”

江枫道:“看来厉局长你还记得这位苏雪茹同学啊!”

厉昌义有些激动的说道:“这么优秀的学生我当然记得,咱们D市的教育水平比那些兄弟市要落后不少,苏雪茹同学当年的高考成绩,可是为我们D市争光了的。”

听到这里,刘芳眼睛都亮了。

能考上国内顶尖学府的姑娘,前途一般来说都不会差,就算家境普通一些,也配得上她儿子了。

厉昌义在激动过后,又想起了当年这个高考成绩全市第一的女学生,个子似乎非常矮小,心中的热情便随之冷却下来。

这夫妻俩的心理变化,江枫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接话介绍道:“苏雪茹大学毕业后,没有出来参加工作,而是选择继续往上读,花了几年的时间终于拿下了华清大学的博士学位。

出来参加工作后,由于学历高工作能力也强,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已经成为某家上市公司的部门经理,年薪几十万,可谓是前途无量。”

华清大学的博士?

这一刻,刘芳对江媒人介绍的这个对象,真是满意到了极点,要是当年她儿子谈的对象有这么优秀,她也不至于会亲自出面把人赶走了。

厉昌义闻言也是心中一震,同样是华清大学出来的,本科学历跟博士学历,那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如果她的个子能够再高一点就好了!

想到这里,厉昌义不由得叹了口气,说道:“江媒人,如果我是以工作的身份来说,那苏雪茹同学确实是无可挑剔的优秀。但我要是以家长的身份来说,就不得不提苏雪茹同学的身高这个没办法遮掩的缺点了。”

江枫赞同的说道:“厉局长说得对,苏博士的优点有很多,但她身高的缺点也不容忽视。”

刘芳不认识苏雪茹,听到这里不由得看向厉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