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攻略(1 / 2)

含栀 鹿灵 7738 字 10个月前

◎吻痕。◎

“哪里?”

顺着她指的位置,傅言商微微撩起衣摆。

她这次得以看清全貌。

确实是一个火焰形状的纹身,空心的暗红色火焰,也不知道是怎么完成的,居然有起伏不定的肌理感,火焰燃烧起的动态愈发栩栩如生。

她确认道:“是纹的吧?”

“嗯,”他言简意赅,“救过人。”

路栀:?

“十七岁在美国读书的时候,路过枪击案现场,救了个小姑娘。”

不是什么大事,他带过得简略。

“然后呢?你中枪了啊?”

“嗯。”

路栀发现他是真没当回事,救过人这么大的事儿,换成别人早绘声绘色吹嘘个十多年了。

但她的好奇心出奇地膨胀:“你是帮她挡的子弹?”

发现她对这件事很感兴趣,他略俯了俯身:“对。”

问一句说一句,挤牙膏一样,她咕哝:“你就不能具体点吗?”

“那天我和井池出门吃饭,街头有人持枪抢劫,大概这么高的一个小姑娘,”他比了比,到自己腰的样子,“七八岁,身边没有大人,站在那儿吓傻了,我要不去救,子弹打穿的就是她的心脏。”

“差不多这样,”他说,“够具体了吗?”

“……”

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心脏。

傅言商:“你又不在场,摸自己心脏干什么?”

“这叫共情能力,”设身处地如果她在那个情况下,肯定提起还会觉得心有余悸,“那她后来感谢你了吗?”

“没有,”他说,“后来没见过了。”

“况且我救她,本身也不是为了什么。”

路栀模模糊糊感觉到后怕:“那我真还算命大。”

“嗯?”

“我小时候也去美国旅游过,但是那时候还太小,才十多岁,现在都没印象了。”她猜测,“不过估计在你那个枪击案之前吧。”

“如果那几年有大型枪击案的话,我妈也不会放我过去。还好错过了。”

她又偏头,忍不住靠近些去看,呼吸均匀地喷在在他侧腰、小腹:“那后来纹身,是因为有疤吗?”

“嗯,子弹没有直接穿透,卡在肌肉里面,所以需要切开取出,”他偏了偏,“后腰就没有切口。”

她端详了一下,果不其然。

“反正如果是我,肯定不会这么没礼貌,救了命这么大的事,最起码也应该感谢一下吧,”她说,“而且还有很多药可以防止疤痕增生,如果你救的是我,我肯定不让你留疤。”

“无所谓。”他说,“印记而已。”

她难得地很赞同,“是啊,这算你的勋章,光荣的。”

他启了启唇正要说话,忽然音节一顿,是她的手好奇又天真地碰上那块皮肤,她爱开空调,因此指尖也是凉的,冰凉微软的指腹触上感受迟钝的疤痕,有一种特殊的麻痹感。

一针皮肉麻醉。

路栀仔细感受着手指传递的讯息,天然不平整的疤痕让触感像是在爬山丘,生动一整簇火焰的同时,也带独特的、奇妙的体验感。

“别摸了。”他说。

她切一声,收回手,“你好小气。”

他扣上纽扣,“再小气你摸也摸了,听也听了。”

“免得你又说我占你便宜,”她伸直腿将袜子拉下半截,“给你看,喏,我也有。”

她右侧脚踝内,纹着一支长短刚好的栀子花,简单的青绿色线条,柔软的花瓣和根茎,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颜色,衬得肤色愈白,像打磨光滑的玉。

他半跪在床垫边倾身。

这姿势太有压迫感,她不知为什么,第一反应就是向后撤,但并未得逞,很快被他握住脚踝,他掌心是热的。

傅言商抬起头,和她平视。

“这么好看为什么遮着?”

“没遮啊,”她说,“我穿袜子是因为冷。”

“……”

他状似随意地问:“什么时候纹的?”

沉默片刻。

她的沉默来得蹊跷,身前的男人抬起眼,她偏了下视线,说:“定下来和傅家联姻的时候。”

那时候的人选还是傅望,在世家圈内算是上游的那一拨,长辈口中风评也都很好,毕竟即使抛开联姻不谈,有多少人这辈子能遇到真爱呢?概率等同于走在路上被同一道雷打了三次还没死。

——当然也是有概率的,所以她也会对爱情有一丝小小的期待,否则也不会做恋爱游戏。但转机就是这时候发生的。

她上头一个大两岁的姐姐,还有一个大七岁的哥哥,无一例外都是联姻,和傅家签下合作契约的那天,她破天荒地从电脑前挪开,适时收到李思怡的消息,说好像在Rolling俱乐部看到傅望了。

那会儿她刚纹完一支纯色的栀子花,麻药的后劲儿过了,脚踝酥酥麻麻地起了感觉,正好店就在俱乐部附近,她去找李思怡,顺便想看看这人长什么样——事件急转直下,傅望在露天阳台三人运动被她给听到了。

十二月的天冷得结冰,即使紧闭的门也很难遮住声响,她站在门外,也没什么屈辱啊心痛啊之类的感觉,只是纯粹地讨厌一些玩咖,况且合约签订,联姻很难取消,她越想越气,柔弱地往要给他端进去的红茶里加了三包泻药。

如果不是当时傅言商出现,她可能会加到五包。

后来的发展就到了一种见招拆招的程度,傅望被老头子大打一顿,遣送出国关禁闭,她的联姻对象换成了傅言商。

虽然她那时候也在想,长这么帅还单身到了27岁,这个人会不会是有一些隐疾?但是算了,比傅望好点,大不了结了婚她先逃避三个月,所以报了个旅游的冬令营,也导致她和傅言商结婚半年才见过四面——当然其中也少不了他出差国外的推波助澜。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路栀说:“联姻很大程度上能给我除婚姻以外的一切自由,这是家里给我的许诺,所以我同意了。”

“但那时候并不知道自己要嫁给的是一个怎样的人,以后会更好吗?换一个地方真的就能无所顾忌地做我自己了吗?并不知道未来的我,是否会赞同这个当下的最优选择,反正……”越说越不知道在说什么,她随便升华总结了一下,“提醒自己,要记得为我自己而活,差不多就这样。”

也许其中也有那么一部分原因,是她想要在这样的人生里,加一点点自己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