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杀人(2 / 2)

晚明霸业 渤海郡公 5916 字 5个月前

“嘿!我就不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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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了,你还真敢拿火铳打我?你不知道大明是有王法的么,竟然敢在天子脚下行凶!”那为首的混混指着王鲁豫的鼻子骂道。

王鲁豫如同回到了战场上,从容不迫地填药、装弹,持枪指着那混混,冷声道:“我数到三,再不走就别怪老子火气大!”

“我数到三,你要是不敢你开火你就是我孙子!”王混混又朝前走了一步,只隔了五七步远,一把扯开自己外袍,拍着胸脯叫嚣道。

“兄弟,不值……”

“一!”王鲁豫与王混混同时高喊一声。

“二!”这回是王混混喊的,王鲁豫却是双唇紧闭。

“三!有种开火呀!”那王混混又朝前迈进一步,直愣愣盯着王鲁豫。

王鲁豫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军中看过的一出戏,演的正是落魄杨志怒杀泼皮牛二的典故。那出戏在军中颇受欢迎,训导官们也很喜欢用杨志作为反面教材,告诉战士们在一个昏聩的皇帝治下,即便有真本事也无从报国立功,而如今国家有幸,皇帝圣明,大明的“杨志们”都可以从军立功,实在是太幸福了……

此时此刻,王鲁豫觉得自己就是杨志,一个离开了军队就像是失去了家庭的可怜人。而这个混混……姑且叫他王二吧,却与牛二一脉相承,并无二致。

王鲁豫一把推开冯万三,朝前两个垫步,几乎顶在了王二的胸口,重重扣动了扳机。

时光匆匆,转眼间已经十年过去了。

苏方回到燕京时已经不再是区区六品御史,而是有了丰富斗争经验的正义铁手,负责京师地方的刑案起诉工作,已经准备好了挂上副都御使的职衔,最多两年就能掌管院务了。然而京师是天子脚下,谁敢兴风作浪?以至于苏方回京之后,还未办过一起重案要案。

“王鲁豫杀王二麻一案,案情简单,人证物证齐全,而且当事人供认不讳,为何会被驳回起诉?”

苏方在一个寻常的早晨进了都察院,乍眼就看到桌上躺着的卷宗,却是一桩铁案。

此案中,王鲁豫以火铳杀害京师籍男子王二麻,铁证确凿,甚至连当事人都供认不讳,而都察院整理之后向顺天府推事院提起公诉却被裁定不予立案。这不,下面的办案御史只能将卷宗送到副都御使手里,希望能够提起复议。

整个都察院都认为,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杀害无辜平民这实在是太恶劣了。

“推事院什么理由不立案?”苏方一边翻开卷宗,一边问着。

助理御史早就准备了功课,答道:“顺天府推事院称没有管辖权。”

苏方皱了皱眉头。

大明的刑案管辖权十分广,只要与案情搭上一点边就有资格管。顺天府以此作为不立案的缘由,肯定是因为此人身份特殊。

“皇亲国戚么?”苏方不悦道。

皇室近亲涉案是有豁免权的,这是从太祖时代定下的规矩,直到正式确定了豁免范围,以及只能由皇帝亲自裁判。

“那倒不是,”助理道,“这个王鲁豫还在军籍。所以顺天府推事院认为只有五军大理寺有资格审理。”

“胆小怕事的东西。”苏方越发不悦了。

各个部署都在争权,拼命想“篡权”,偏偏大理寺那边出了事还往外推!

看到苏方不屑的面孔,小助理倒是颇能理解推事院的决定。

王鲁豫杀王二麻一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了。

自从天子还都以来,京师警察局、巡检司,就对京师治安整治下了极大的功夫。加上各个似白还黑的“民间组织”存在。京师街面上就连扒手都不见了,真可谓是路不拾遗。

这种环境下,发生一起谋杀案,如何不震惊天下?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虽然警察查的时候就发现了王鲁豫的籍贯问题,但五军都察院却是死活不肯受理,因为王鲁豫已经办好了退役手续,不算是军方的人了。之所以保留军籍,那是当初为了方便退役士兵回乡才制定的政策。等他们在家乡安顿之后就要转入民籍。

五军都察院不管,倒不是因为王鲁豫的犯罪行为给军队抹了黑。相反,这还是军方内部的“护短”。因为按照军法,杀害无辜百姓人等必然是杀无赦的。然而在地方上,即便是杀人罪,也往往会酌情判处流放边夷。如果让地方上接手这个案子,多半能够保住王鲁豫的性命,也不枉同袍一场。

只是审判官系统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风声鹤唳。一碰到“蠹”字铁定去万里之外安家,而那个“庸”字落在头上。这辈子的升迁也就无望了。

王鲁豫一案,谩骂者有之,讽刺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赞赏者亦有之,怎么判都不可能落下好处。一不小心就会被扣个“素养低下”、“平庸无能”之类的帽子。

这便是顺天府推事院死活不肯接这个案子原因。